水警聯同漁護署針對非法捕魚活動,過去一個月在香港南面水域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搗破4宗涉及非法拖網及使用蛇籠捕魚案,檢控15名涉案人士,檢獲大量非法漁具。
水警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何上仁總督察今日(28日)表示,接獲漁護署通知,得悉近兩月接獲漁民投訴,指香港南面水域非法捕魚活動轉趨活躍,根據情報索古群島至到長洲以南水域一帶出現非法拖網和使用蛇籠捕漁活動。
有見及此,警方與漁護署加強執法,自3月27日至4月25日展開多次聯合行動,搗破4宗非法捕魚案件,涉及一艘內地漁船和3艘本地船隻,當中兩宗案涉及一艘內地漁船及一艘本地漁船在索古群島和南丫島水域進行非法捕魚,一艘本地漁船在石鼓州非法拖網,另一艘本地非登記船隻在沙洲龍鼓洲非法捕魚。案件共3名本地人和12名內地人士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被檢控,行動中在相關船上檢取涉案漁具。
漁護署高級漁業主任(牌照事務及執行)何臻敏表示,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香港水域已在2012年全面禁止拖網捕魚,亦在2022年規管香港水域使用蛇籠捕魚,而所有本地漁船進行捕魚活動亦要嚴格遵守相關法例規定。非法使用拖網和蛇籠捕魚會對海洋生態和海床造成嚴重且長遠的影響,亦會削弱漁業界和政府多年來為保護漁業資源所作出的努力。
漁護署重申,任何人士如觸犯《漁業保護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漁護署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香港水域非法捕魚活動,亦會與警方保持緊密合作,加強巡邏和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共同維護本港水域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記者 區天海)
頂圖:水警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何上仁總督察(右)、漁護署高級漁業主任(牌照事務及執行)何臻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