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葉紅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葉紅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嚴重偏差,違規舉債,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職,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葉紅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葉紅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