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兼商人黃百鳴涉嫌天馬影視內幕交易案,早前被裁定內幕交易罪名成立。案件今日(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百鳴被判囚監禁5個月,罰款99000元,以及向證監會支付約37.4萬元調查費。黃百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裁判官高偉雄表示,黃百鳴對香港電影業作出非凡貢獻,他年事已高,犯案手法不複雜,相信重犯機會不高。他妹妹在處理交易上所獲得的實際利益,對比同類案件不算十分大。被告的行為影響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即使有良好甚至非常正面的背景,推動電影業奉獻一生,聲譽亦因本案受到嚴重損害,甚至影響健康,但不能構成特殊理由。
裁判官説,考慮到黃百鳴的角色及他妹妹獲得的利益,將量刑起點定為9個月監禁。被告由被證監會調查至定罪,達8年半時間,不明朗因素亦為他及家人帶來焦慮,酌情扣減3個月刑期,加上被告熱心公益,再扣減一個月刑期,最終判囚5個月,並需罰款99720元,
案情指,黃百鳴在2017年商討出售所持有的天馬影視控股權益期間,獲悉非公開的股價敏感資料,包括簽訂一項諒解備忘錄,並收取一名潛在買方的1000萬元「誠意金」,他之後隨即向胞妹黃潔珍轉帳共200萬元,黃潔珍同日開始購入天馬影視股份。黃百鳴其後多次向胞妹發訊息,就買入天馬影視股份的時間及價格提供建議。最終黃潔珍以遠低於市場股價,先後購入逾900萬股天馬影視股份,當中絕大部分是以黃百鳴轉帳的資金支付。(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