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憑監控片段「突襲式」開除員工?近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勞動爭議案作出二審判決,引發關注。
據報道,2025年1月,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的技術工程師小林(化名),結束駐外項目,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每天按時上下班,主動做調研並匯報進展。
結果在2025年2月13日下午5點多,小林被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當場解聘,並要求1小時內辦完全部離職手續。
直到對簿公堂時,公司聲稱十幾段沒有聲音的監控視頻是開除小林的「摸魚罪證」,其中包括——
1月17日: 離座9分鐘,看手機,和同事說話4分鐘。
1月23日: 離座15分鐘,上下午跟同事聊天各15分鐘,提前3分鐘收拾東西。
1月24日: 延後8分鐘開啟電腦,查看手機。
1月26日: 離座14分鐘,看手機,提前4分鐘離開工位。
2月5日: 電腦黑屏靜置28分鐘,提前4分鐘離開工位。
對此,小林在法庭上一一反駁:
關於提前幾分鐘離崗: 「我的辦公室在4樓,打卡簽退在1樓。我提早4分鐘去等電梯、下班準時打卡,這叫早退?」
關於離座與說話: 「離開工位是上廁所、喝水等基本生理需求;和同事說話是正常工作交流;看手機是為了查看競品和工作微信,監控憑什麼說我是『划水』?」
關於突襲開除: 「在職4年多我沒有任何違紀記錄。公司從未對我進行過任何提醒、警告或核實,直接用監控片段『定罪』搞突襲,這不是違法是什麼?」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勞動爭議案作出二審判決,認為本案中,監控視頻顯示的行為,持續時間短、頻次低,未達「嚴重違紀」程度,公司憑監控片段「突襲式」開除員工屬於違法,判令公司支付賠償金10.8萬元。
本案二審法官在判決後表示,技術能記錄外在行為,卻無法評判主觀動機。企業試圖通過不間斷監控,把員工死死固定在工位上,既不現實,法律也絕不贊同!
來源:人民日報微信綜合中國青年報、江蘇廣電(陳渝娜)、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