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0日)在香港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的發言。
許正宇提到,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由於港交所2023年6月在推出「港幣──人民幣雙櫃台模式」,讓投資者可選擇以港幣或人民幣買賣香港上市公司證券。然而,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以非港幣計算的印花稅均須折算成等值的港幣。換言之,投資者即使買賣人民幣櫃台的股票,仍須以港幣繳付印花稅。
為便利投資者在人民幣櫃台同時以人民幣結算交易及繳付相關印花稅,《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雙櫃台證券人民幣櫃台交易的印花稅,以人民幣計算和繳付的安排。
因此,財庫局建議修訂《印花稅條例》,明確訂明雙櫃台證券人民幣櫃台交易的印花稅,須以人民幣計算和繳付。至於其他徵費,包括證監會徵費、投資者賠償基金徵費、會財局徵費,以及港交所交易費,港交所會在其內部框架下理順以人民幣徵收相關徵費的安排,而當中並不涉及修訂任何法例。
許正宇相信隨着香港資本市場持續發展,人民幣在各類交易中將擔當更重要的角色。《條例草案》建議的安排預計能增加人民幣櫃台的成交額及流動性,強化人民幣作為國際投資貨幣的功能,同時擴闊人民幣在香港的投資渠道。(記者 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