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工業「壓艙石」作用,持續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6月9日,浙江召開政策吹風會,介紹《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供給 持續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相關情況。
當前,浙江工業用地供應情況如何,保障供應面臨哪些挑戰,如何確保優質項目有地可用、有限土地產出更大效益?省自然資源廳、省經信廳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土地要素的有力支撐。「十四五」期間,浙江共出讓工業用地面積近62萬畝。今年以來(截至5月底),全省出讓工業用地4.19萬畝,佔總出讓面積比重達7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6個百分點。
企業有衝勁、拿地積極,浙江更需全力保障工業用地需求,讓好項目不缺地、好企業不愁地、好產業有地落。穩定「保供」,首先要做大總量、調優布局,為產業發展留足空間。《指導意見》支持各地用好工業用地控制線,這條線是工業用地的「保護紅線」,劃到線內的工業用地不得隨意調整為其他用途。我們還支持用好存量用海空間,涉及用海(不含新增圍填海)的重大產業項目和用地一樣,給予相應標準、比例的計劃指標獎勵,深挖存量,推動土地節約利用,讓低效用地「煥發新生」。比如,工業企業要擴大生產、增加產能,在符合規劃、保障安全、不改變用途等前提下,可以利用自有工業用地提高開發強度、增加建築容量、開發地下空間,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其實,就是鼓勵工業企業用同樣的地產出更多效益。
今年浙江計劃整治低效工業用地4萬畝以上。針對低效地塊零星分散、權屬複雜,單宗改造難度大、效益低等問題,《指導意見》鼓勵同一低效片區內相鄰工業用地「組團開發」,統一設計、統一建設,投入產出要求也可以統籌算賬。
比如,寧波餘姚就將雜亂分布着35家低小散企業的工業地塊進行成片收儲再開發,改造為餘姚工業園區專精特新產業園,容積率從0.85提升至2.36,計劃引入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項目。最重要的就是圍繞項目需求「分類施策」,項目需要什麼樣的地,就提供什麼樣的地,用差異化的政策供給,讓工業用地管理更好適應產業技術變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形勢新要求。
比如,為滿足新質生產力項目對研發、成果轉化及商業配套的複合需求,《指導意見》提出工業用地也可以「混合用」,在保障安全等前提下,兼容研發、中試、倉儲等功能,也可以與少量商業、公共服務設施混合布局。在不改變主導用途的前提下,混合用地內部的功能還可以在合同約定範圍內靈活調整、動態優化。這既考慮到了企業在不同成長階段的需求變化,也為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支撐。
浙江的供地方式也調整得更為靈活。比如《指導意見》支持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將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與產業的生命周期相匹配,出讓年限可設定在50年以下,用地成本也隨之降低,地方則提高了工業用地使用效率。
再如推行先租賃後出讓方式供地,前期可以先繳納租金,幫企業減輕生產成本、集中精力謀發展,發展到一定規模再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近幾年,溫州、舟山等地已探索過這樣的供地方式,將工業用地出讓分成前期租賃和後期出讓兩個階段,通過後期設置土地出讓標準,地方也對企業的發展能力、發展水平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對暫時還沒有實力拿地的小微企業,《指導意見》鼓勵小微企業園、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研發基地等採用租賃為主、先租後售等運營模式,為小微企業提供穩定、靈活、低成本的生產空間和配套公共服務,讓創新的種子「用得起、留得住、長得好」。(王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