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轄下的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完成檢視香港調解規管框架,並提出7項建議措施。律政司表示歡迎並採納有關建議,會積極推進落實,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之都」的地位。發言人指,目前正推進相關修例工作,並由今日(16日)起展開持份者諮詢,計劃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工作小組提出的7項建議措施包括:維持調解為非持牌活動,執業調解員毋須受強制發牌或認證制度規管;強化和擴大「香港調評會」作為調解資歷認可及監管機構的角色,並修例賦予調評會在當事人未能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時,有法定委任調解員的權力。小組又建議調評會完成檢視《香港調解守則》、敲定並落實健全的投訴處理及紀律處分框架等。
圖源:政府新聞網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