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人管有兒童色情影片。經深入調查後,人員於2025年3月24日拘捕一名當時24歲男子,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檢獲一部電腦及一部手提電話。
其後,該名男子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並在較早時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及被判罪成。該名男子昨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12個月。
警方提醒市民,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嚴重罪行,違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及罰款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