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可容許顧客攜帶狗隻進入食肆,食環署昨日(10日)起巡查合資格食肆,走訪已完成手續的食肆,繼續向食肆負責人解說法例要求,確保新措施順利推行。其間,食環署發現有部分食肆涉嫌違反相關牌照條件,在餐桌上使用明火爐具烹煮或加熱食物,已即時採取果斷行動。
食環署表示,專隊即時向有關負責人作出嚴厲警告,勒令其切勿再犯。強調如食肆再次違反相關牌照條件及法例要求,署方將立即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正式警告;若其他餐廳亦發生類似違規行為,將直接採取執法行動,不再給予寬限期。食環署重申,若牽涉嚴重違反安全及環境衞生的事項,不會容忍,並視乎情況,即時採取合適的執法行動。
食環署指出,根據牌照條件,食肆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包括明火或電熱爐等加熱器具,但不包括用作飲品保溫的蠟燭或電熱杯墊等。即使在不讓狗隻進入的時段或日子,也不可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呼籲餐飲經營者切勿心存僥幸,必須嚴格落實相關規範,以確保公眾安全與環境衞生。
食環署說,為平衡公共衞生與照顧不同食客需求,專隊將會繼續在全港各區巡訪首批逾940間合資格食肆,並採取以下常規安排:
先勸導、後執法:措施實施首月以勸導為主,協助業界及市民適應新規定,但嚴重違反安全或衞生事項者將即時執法。
詳細講解法規:專隊會向負責人清晰闡釋法例要求,確保銜接順暢。
人員辨識清晰:專隊人員將穿着白色Polo衫及卡其褲制服,主動提供專業指導。
食環署強調,新措施的長遠成功有賴政府、業界及市民三方協作:
食肆負責人須嚴格遵循法例,理順營運及加強員工培訓;
寵物主人應保持良好寵物禮儀,顧及其他食客感受;
大眾市民則以包容心態看待新嘗試,共同締造和諧社區。
食環署期望在保障公共衞生的大前提下,與社會各界攜手打造「人寵共融」的多元飲食環境。(圖:環署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