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發布」微信公眾號7月11日發布《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體育局幹部彭某某佔用他人車位引發糾紛。對此,長沙市高度重視,成立紀檢監察、公安、體育、屬地街道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彭某某個人情況
彭某某,女,1995年8月出生。戶籍地:長沙市望城區高塘嶺街道雷鋒路社區XX組,租住在長沙市開福區德峰小區A區商業樓XX室。工作經歷: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任長沙市寧鄉菁華鋪鄉人民政府科員,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任長沙市寧鄉菁華鋪鄉人民政府一級科員,2023年4月通過長沙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入長沙市體育局,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任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一級科員,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任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四級主任科員,2024年9月至今任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副處長(鄉科級副職)。經審核,彭某某選拔任用程序規範,資格條件符合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提拔情況。彭某某父母均為長沙市企業普通下崗職工。
二、糾紛基本情況
6月30日21時40分,彭某某駕駛紅色本田轎車從小區A區崗亭西門登記進入地下停車場。21時45分,彭某某將車停入小區A區商業樓負一層XX車位(業主閔某),隨即返回家中休息。
7月1日凌晨3時,閔某返回小區時,發現車位被佔用,且車上未留聯繫方式,閔某將其越野車停在車位前,堵住彭某某的車輛後離開現場,同時聯繫物業,凌晨4時前都可以下來移車。物業通過系統查詢,發現該車輛在停車系統內為臨時車,留存的電話為錯誤號碼,無法聯繫上。物業通過撥打12123熱線求助,聯繫交警給彭某某發送移車短訊。凌晨4時許,物業未見到彭某某下樓移車且無任何回復。
7月1日9時許,彭某某看到移車短訊後下樓移車,發現車輛被堵住,隨即撥打物業電話,物業將閔某及其妻子段某某的聯繫方式告訴彭某某。彭某某電話聯繫閔某及其妻子段某某,均未接聽。隨後,彭某某給閔某妻子段某某發送了道歉短訊,稱當天要去外地,需要後天才能返回長沙。
7月1日14時許,物業收到閔某發來信息稱車輛已於上午11時移走,要對方趕快移車。隨後,物業聯繫彭某某,稱閔某車輛已離開,要其盡快移車。彭某某稱人在單位且要出差,後天才回,無法移車。16時許,物業再次通知彭某某移車,彭某某稱在外出差,第二天下午才回(實際在單位上班)。
7月1日18時許,閔某返回車位時發現彭某某並未移車,再次將越野車停放至車位前,堵住彭某某車輛,並聯繫物業,表示需要彭某某當面道歉後才考慮挪車,要求物業將彭某某車輛鎖住。
7月1日19時許,物業聯繫彭某某移車,否則會鎖車處理,可以陪同她與閔某協商,彭某某稱在外地出差(實際在家中休息)。
7月1日21時47分,彭某某聯繫雷某某(彭某某男友,1994年8月出生,長沙市體育訓練競賽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雷某某駕車到達小區,將車停在閔某的車頭前。21時58分,彭某某報警,民警通知閔某到達現場後,雙方發生口角。經民警協調,彭某某當面道歉並將車鑰匙交給物業,民警要求閔某移車,閔某稱車鑰匙被其愛人帶至外地無法移車(後經核實,其愛人當時在自家店內),民警隨後將該起糾紛反饋至社區處理。
7月2日10時17分,因車輛仍被堵住,彭某某再次報警,民警聯繫閔某及物業抵達現場,因彭某某上班未到現場,閔某拒絕移車,並聲稱要將其車輛圍堵7天。7月2日14時,閔某在其車位上安裝了水泥立柱。7月3日20時,又加裝了U型管,堵住彭某某車輛。
三、糾紛調解情況
第一次調解:7月2日15時,東華社區、德峰小區物業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期間,彭某某未到現場,其父母代其當面向閔某道歉,閔某稱不接受,要求彭某某及其男友雷某某到場向其當面道歉,此次調解未果。
第二次調解:7月3日16時,秀峰派出所、東華社區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僅彭某某父母到場,民警通過電話聯繫閔某,閔某以店內工作繁忙為由拒絕到場,並稱7月8日才有時間進行調解。
第三次調解:7月6日11時,彭某某向秀峰派出所反映希望盡快調解。民警在與閔某溝通對話中,閔某反饋想先單方面反映情況及訴求。當晚19時許,秀峰派出所、東華社區、德峰小區物業一同接待閔某,閔某表示願意和彭某某進行協調,但是必須要彭某某及其男友雷某某到場。
第四次調解:7月7日15時許,秀峰街道、平安法制辦、派出所、司法所、東華社區以及市體育局等單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期間,彭某某再次當面向閔某口頭道歉,閔某因彭某某男友雷某某未到現場,稱不願接受調解。當晚19時,經多方勸解,閔某同意先將U型管拆除,讓紅色本田轎車離開車位。同時,閔某提出後續需要彭某某以書面、視頻錄像等形式道歉,並要求彭某某男友雷某某賠償5萬元捐給廣西災區。
第五次調解:7月8日16時,長沙市體育局、開福公安分局、秀峰街道牽頭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至7月9日凌晨2時雙方仍未達成一致。
第六次調解:7月10日16時,長沙市體育局和屬地相關負責人分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18時,雙方達成和解,彭某某以當面及書面形式向閔某賠禮道歉,並給予補償。
四、處理結果
根據調查情況,7月11日,長沙市體育局決定給予彭某某停職處理,紀檢監察機關已對彭某某相關問題開展核實處理。下一步,長沙市體育局將深刻警醒,引以為戒,加強幹部隊伍教育管理,感謝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和幫助。
聯合調查組
202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