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陳嘉信於2023年被發現多次司法抄襲,近日再有案件因司法抄襲而上訴得直。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與其胞妹等人,指前妹夫承諾以受託人身份持有約值4000萬元的南太母公司股份,入稟要求前妹夫交出股份,陳官前年裁定顧明均一方敗訴。顧明均一方上訴指陳官判詞中近9成半段落抄襲前妹夫一方的開案及結案陳詞。上訴庭認同 判詞中無從顯示陳官曾考慮雙方矛盾的證供或陳詞,沒有獨立裁斷案中重要議題,上周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由另一名法官重審。
原告為顧明芳、梁永欣、梁永鋯及顧明均,被告為朱嘉楨。陳官前年在判詞裁定前妹夫早於1992年因財困以400萬元賣出有關股份並已通知顧明均,沒有可能其後主動建議交還股份,顧明均卻在胞妹離婚後22年突指前妹夫受託持有相關股份並要求交還,因此裁定顧明均的一切說法均無證據支持,判顧明均一方敗訴,須支付訟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就抄襲一事曾嚴肅訓誡陳官,陳官表示明白和同意。(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