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收押所一名還押犯人,涉嫌串謀女友及3名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的罪案,讓另外2名搶劫及販毒疑犯以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向法庭申請減刑。其中一名同黨女友負責收取贓款,並將款項安置在家中,早前承認洗黑錢罪。暫委法官李志豪今日(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雖身世坎坷,受人唆擺沒有從中得益,惟被告從同黨手上取得30萬元,終判囚7個月。
27歲被告鄭樂琳,承認於2022年5月24日至31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現金319500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餘下4名被告王珏琛、王珏琛的女朋友劉臻頤、王珏琛的同黨關宇軒及溫展鵬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及洗黑錢等罪被判監。(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