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7月17日至昨日(23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促進行動」、聯同勞工處執行的「彩虹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及「風沙行動」。
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零售店及貨倉,共拘捕2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包括15男10女,年齡介乎23至56歲,當中3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有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
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2名男子,年齡分別為40歲和51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頂圖: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