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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國標發布 明確安全主體責任

自動駕駛國標發布 明確安全主體責任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6-08-05 10:10:05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4日消息,在公開徵求意見一個多月後,《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強制性國家標準近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擬於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持續深化,中國自動駕駛技術加速迭代突破,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範有序推進,2025年兩款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車型獲得附條件准入許可。為積極適應產業快速發展對標準化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工信部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建設和重點急需標準研製。

 此次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適用於搭載L3級、L4級(高度自動駕駛)系統的M類和N類車輛,不適用於自動泊車系統。標準立足中國產業發展與行業監管實際需求,兼顧技術可行性、產業適配性與落地實操性,構建了維度完整、要求清晰、適配國情的安全要求體系,為自動駕駛產品明確了統一的安全准入基線,對規範自動駕駛技術研發應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護航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標準要求健全企業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機制,築牢安全根基,從源頭降低自動駕駛系統潛在的安全風險,同時明確車輛製造商應在自動駕駛系統研發驗證過程中組織開展相應的仿真、場地及道路試驗。標準還要求強化系統動態駕駛任務執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規範人機交互與用戶告知要求,防範誤用濫用風險,要求自動駕駛系統的激活和退出過程應安全,並明確就緒、激活、退出等狀態信息及信號的提示規範,對於L3級自動駕駛系統還應具備駕駛人接管能力監測功能;完善多維度檢驗檢測方法,保障標準可落地實施。

 「此次國家標準的發布,標誌着內地高階智駕從企業自律、推薦引導,正式邁入法定合規、強制准入的法治化新階段,補齊了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監管的核心制度短板。」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表示,該標準清晰界定了L3、L4級自動駕駛的運行邊界、人機交互規則、接管機制與故障安全退場策略,並明確車企信息公示與安全主體責任。「同時,新標準將推動行業資源向具備全棧自研、完整測試體系的頭部企業集中,優化產業格局。」

 頂圖:自動駕駛汽車。(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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