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生態環境法典施行首日,廣州法院現場化解電梯噪聲糾紛

生態環境法典施行首日,廣州法院現場化解電梯噪聲糾紛

責任編輯:盧偉 2026-08-15 17:32:0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走進某小區,現場成功調解一起噪聲污染責任糾紛,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同意對案涉電梯採取減振降噪措施。這也是生態環境法典施行後,廣東法院調解的首案。

 原告2016年購房、2018年入住,自2022年11月起,家中便持續遭受電梯噪聲侵擾,多次向物業公司反映卻遲遲未獲解決,最終於今年提起訴訟。法院現場勘查發現,案涉電梯緊鄰起居室布置,運行時發出明顯異響,噪聲直接侵入居民日常生活。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雖有整改意願,但雙方對方案分歧較大,問題一直懸而未決。

 為此,法院聯合住建、市場監管部門及特種設備檢測院等專業機構,多次實地勘察、反覆論證,並組織多輪面對面與背靠背調解。經與雙方現場溝通協商,最終敲定將電梯對重導靴由滑動導靴更換為滾動導靴的減振降噪方案,獲得雙方一致認可。至此,困擾居民三年多的電梯噪聲問題,在法典精神指引下得到妥善化解。

 承辦法官指出,生態環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明確要求居民住宅區電梯等共用設施必須採取減振降噪措施、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標準,確立了居住區共用設施生態降噪、源頭防污的法定責任;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則鼓勵噪聲排放責任方與受侵害方友好協商,通過實施污染預防補救措施、支付損害補償等方式妥善化解生態侵權糾紛,構建起生態環境糾紛柔性化解、源頭治理的全新機制。本案調處全過程嚴格對照法典條款、踐行法典精神,以新規守護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權益。

 廣東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法典作為我國首部生態環境領域基礎性、綜合性法典,全方位築牢了民生生態權益的法治屏障。該案的成功調解,是全省法院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立法精神、以法治守護群眾安寧權益的生動實踐。生態環境法典不僅為噪聲污染糾紛提供了清晰規則指引,更將成為守護千家萬戶和諧安寧的法治盾牌。(記者 盧偉 通訊員 蘇依絢 馬卓爾 龍有園)

責任編輯:盧偉 生態環境法典施行首日,廣州法院現場化解電梯噪聲糾紛
香港商報PDF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