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全國生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作為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專設「生態修復」章節,以國家立法搭建起系統完整的生態修復法治框架。深圳特區報&讀特記者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深圳市海洋發展局獲悉,近年來,深圳持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以保護和修復為亮點守護城市生態本底,貢獻了一批深圳城市指數(UIS) 「美麗」維度的生動案例。
建立健全覆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是《生態環境法典》中生態修復的核心內容。自2008年以來,深圳先行探索全生命周期修復路徑,持續推進深圳灣紅樹林濕地修復,實施深圳灣濱海紅樹林濕地修復、鳳塘河治理、魚塘水鳥生境管理以及常態化和智慧化監測評估等工作,建立適應性管理體系,強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相關實踐入選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典型案例。

森林生態修復:深圳中部自然山體生態斷點連通鯤鵬徑一號橋。
社會資本的創新參與模式同樣為生態修復注入活力,《生態環境法典》將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活動作為一項制度固定下來。自2017年以來,由紅樹林基金會(MCF)籌措社會資本,開展深圳河入海口濕地生態修復項目,採取「政府監督指導+公益組織運作+社會公眾參與」多方協作模式,以科學監測為基礎建立專業、持續的長效管護機制。該項目完成外來紅樹植物治理,持續恢復本土紅樹林,被自然資源部列為社會資本參與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的典型案例。

森林生態修復:塘朗山深雲谷森林質量精準提升。
深圳持續深入學習和運用「廈門實踐」經驗,着力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持續開展各類典型生態系統修復,建設「大美自然」:
在森林生態系統領域,依託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推動一批受損山體、退化林地修復,結合區域森林在水土保持、水源涵養等生態系統服務方面的功能定位,實施林分優化,引導本土優勢樹種回歸,持續構建具有南亞熱帶特色的近自然地帶性森林群落。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39%,森林蓄積量達到483.95萬立方米,全域森林結構更穩定、景觀更豐富、服務功能更多元。

河湖濕地生態修復:茅洲河碧道。
在河湖生態系統領域,深入開展深圳河、茅洲河、珠江口等流域提質攻堅行動,系統開展河湖生態修復治理。制定五大幹流及大沙河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開展生態流量調度、生態流量監測預警等工作,實施公園內湖生態治理。河湖生態岸線佔比達到65%,310條河流優良水體比例達90.1%,河流國考省考斷面水質優良率連續三年保持100%,茅洲河、石岩河(石岩水庫)入選中國美麗河湖優秀案例。

河湖濕地生態修復:大沙河生態長廊。
在海洋生態系統領域,堅持陸海統籌,強化海域海島和陸海交錯帶的規劃管控,開展海岸帶生態修復技術研究,系統推進大亞灣、大鵬灣、前海灣海堤生態化建設與砂質岸線整治提升。「十四五」期間累計修復岸線23公里,海岸帶生態功能、景觀風貌和防災減災能力協同提升,穩步推進紅樹林營造與修復,累計完成122.28公頃,濕地物種豐富度顯著提升,濕地固碳能力持續增強。

海洋生態系統修復:大鵬灣海洋牧場海域。
生態保護與修復的卓著成效,離不開頂層設計的規劃引領和制度保障。2022年11月,《深圳市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規劃(2021—2035年)》印發實施,成為廣東省首個市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規劃實施以來,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斷完善規劃傳導和年度實施跟蹤管理機制,推動6大類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任務有序開展,塑造自然生態新空間。
隨着《生態環境法典》的正式施行,深圳的生態修復也迎來了法治化新階段。深圳將持續深入實施生態修復規劃,加快構建自然生態新空間,推動形成生態空間整體保護、系統修復與價值轉化一體的規劃實施管理新路徑,打造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相得益彰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城」。
頂圖: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中國實踐典型案例-深圳灣紅樹林濕地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