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跨境腐敗法草案8月2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我國反跨境腐敗工作的原則、範圍和主張;明確反跨境腐敗工作機制和職責;強化案件辦理和國際合作;明確企業廉潔合規義務;明確法律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敗國家立法,對加快完善反腐敗涉外法律法規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總結實踐經驗,有必要制定反跨境腐敗法,為維護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據介紹,制定反跨境腐敗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跨境腐敗治理決策部署,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反腐敗涉外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強化我國反腐敗鮮明立場,維護我國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迫切需要;是規範跨境經營企業健康發展,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務實舉措;是豐富追逃追贓和辦理涉外腐敗案件法律「工具箱」,提高反跨境腐敗工作能力的創新舉措。
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將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推進反跨境腐敗的經驗做法與實踐成果上升為國家法律,有利於豐富反跨境腐敗法律措施手段,解決跨境腐敗發現難、取證難、追贓難、定罪難等突出問題,為查辦跨境腐敗案件提供有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