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業女子涉嫌於去年8月在觀塘拉扯貓尾巴,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25日)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擬否認控罪。控方料傳召6名證人,包括獸醫,署理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10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
被告翁珮翎,現年30歲,被控於或約於2025年8月29日在觀塘月華街月明樓某室,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導致一隻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