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16日)出爐的《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我認為值得大家大力支持。這份報告首次以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為藍圖,將民生福祉放在重要位置,當中,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民政事務總署明年將推出「處理大廈管理糾紛三層機制」,第一層由區議員及早介入協調,第二層轉介專業調解,第三層才考慮訴諸法庭。我對此表示非常認同,認為新機制貫徹「調解為先、層層過濾」的思路,既能減輕小業主的訴訟負擔,亦有助維護鄰里和睦。

施政報告的方向,與民建聯9月初向特區政府提交的《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公眾諮詢意見一脈相承。民建聯明確支持修訂方向,認為有關建議能針對性回應授權票被濫用、小業主權益受損等問題,同時建議政府從招標流程、顧問及承辦商背景審查等層面加強監管,切實保障業主權益。三層機制中的專業調解支援,正正呼應了民建聯長期倡議的「加強各類支援配套,為法團減負解壓」的立場。
作為區議員,要做好第一層區議員協商功能,我認為關鍵在於三個方面。第一,主動及早介入。大廈管理糾紛往往源於溝通不足,區議員身處社區最前線,熟悉區情,應在爭議升溫前主動接觸法團、業主及管理公司,搭建對話平台,避免對立加劇。第二,保持中立專業。大廈公契及建築法規複雜,區議員未必都具備物管或法律背景,因此必須嚴守中立、對事不對人,同時善用民政事務總署的義務專業調解服務及專業支援網絡,確保協商過程公正可信。第三,明確轉介界線。若爭議涉及圍標、貪腐或偽造文件,應果斷轉交執法部門跟進,不能以「調解」之名迴避法律責任。
我將繼續在地區層面推動良好大廈管理文化,善用區議會大廈管理工作小組的平台,收集居民意見,配合相關工作,讓三層機制在觀塘區落到實處,真正惠及廣大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