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9月29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寄艙行李在行李認領大堂不翼而飛,行李內有價值約港幣7.8萬元的外幣現金及數件名貴衣物,懷疑被人盜去。
機場警區人員接獲報案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一名19歲的非華裔男子。至昨日(1日)在機場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男子,並起回所有失物。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則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
警方重申,盜竊屬嚴重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干犯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