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爆料,河南鹿邑县居民肖建鹏的户口被离奇注销,疑与他和妻子多次向上级举报当地派出所所长不作为有关。对此,鹿邑县公安局向南都记者证实,肖建鹏的户口的确被注销了,但无法查证原因。被指与此相关的派出所所长王枫则未回应采访请求。
一个活生生的正常公民,竟然被莫名其妙注销了户口,成了“无户”之人,这确实让人惊诧。拥有法定户口是任何一个正常公民的法定权益,也是法律赋予的基本存在证明权益之一,同时法律也对公民户口管理进行了严格程序限制和管理责任固化,但为何一个正常公民的户口说没就没了呢?
从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看,河南鹿邑县居民肖建鹏的户口是被注销的。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注销公民户口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死亡的,应由户主、亲属、监护人、邻居等持相关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也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定授权,如果没有相关证明,任何人不得注销公民合法户口信息。但对于鹿邑县居民肖建鹏的户口被注销而言,不仅本人是正常生活着,而且本人和亲友也没有向任何部门申请注销户口信息。因而可以看出,其户口被注销显然是非法行为造成的荒诞结果。
据悉,发现户口被注销后,当事人亲属向派出所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领导让注销的”。而从工作人员的电脑上看到,其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是“在山西有户口”。一个“领导让注销”就能随意注销公民的户口,而不需要任何手续。而单纯以其他地方有户口信息为借口更是可笑之极:为何就没有去核实一下看是不是真的“户口信息重复”呢?其背后的荒诞和不负责任可窥一斑。据了解,肖建鹏的户口被注销与其反复举报投诉当地派出所负责人有关,倘若是这样而导致公民正常户口信息被莫名其妙地注销,那么这显然是一种挟权力以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更是一种涉嫌失职渎职嫌疑的畸形。
户口“莫名注销”,其原因让人生疑,更值得追问,因为这不仅仅是一起严重侵犯和损害公民基本权益的非法行为,而且其背后潜藏的深层次原因更透露出一种失职渎职的犯罪魅影。如果对这种莫名其妙的违法行为不认真追问并究责到底,不仅对于被注销户口的当事人而言,是不负责任的,而且更是一种对非法行为的纵容和姑息。孔之见(河南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