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回应给情妇写承诺书:遭逼迫,对不起组织。浙江衢州市原衢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周某给情妇方某写的情书遭曝光,舆论一片哗然。周某回应称:承诺书我确实写过,但不是我自己要写,而是她逼我写的。其实我早就想结束这段不正当关系了,是她老纠缠着我,老到我单位来闹,有几次还在我面前说要跳楼自杀,逼我给她写承诺书,不写就要告我等等。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被她这样威逼已对不起组织,我同意接受党纪处分。(4月26日《现代快报》)
“我保证不去碰老婆,这辈子只与你一个人。每星期必须与你发生4次关系。”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干部”,何以会写出如此令人叹为观止的“承诺书”,并且一写就是30多份?据他自己称,原来都是“被逼的”。他老人家虽未声泪俱下,却也楚楚可怜。只不过还是忍不住要问:您老人家跟方某上床,难道也是“被逼的”?果如是,您老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告对方“强奸”才是嘛。把别人的老婆给睡了,留下一大摞有耍流氓之嫌的“承诺书”,然后还委屈不已自称是“被逼的”,您老的逻辑真强大!
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经不住诱惑乱搞男女关系,以致于授人以柄、给组织抹黑,周某检讨“对不起组织”或许确有必要。但在“对不起组织”之外,周某是否考虑过他曾宣称“保证不去碰”的结发妻的感受呢?他在外边乱搞,最对不起的是自己的妻子,最应该心存愧疚的是自己的家庭。他是否还欠妻子和家人一声“对不起”呢?
现如今不少党员干部丑事败露后忏悔时,都会把“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放在第一位。之所以如此,无非是想争取宽大处理。如果这些人平时真的把组织的形象和各项规章制度放在心上,又怎会违法乱纪、做出抹黑组织的事情?
据悉,衢州市衢江区纪委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认定周某和婚外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一事属实,已对周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处分。处理倒也及时,只不过有点轻描淡写。周某之事或并非“不正当男女关系”那么简单—据他自己说,他和方某认识后,方某就一直利用他办这事办那事,没有给她办就没完没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恐怕也没有白睡的女人。人家年纪轻轻,为啥会陪你这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上床?方某提过什么要求,周某又帮方某办过什么事,似乎才是事情的关键。对此予以彻查,方能体现出组织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作者: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