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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已有康莊道 佔中偏走斷頭路

2014-05-07
来源:香港商報 李明生

  「佔領中環」昨日舉行所謂的「全民商討日」,由簽署了佔中同意書的支持者,先從經其揀選的15個政改方案之中選出3個,然後交由市民下月透過他們單方所搞的電子「公投」,「選出」一個迫政府就範的「終極方案」云云。

  分析箇中操作,不難發現,有關商討及投票均由佔中支持者壟斷,任何結果因而僅僅反映佔中支持者的意向,整個過程只是虛冠「全民」之名,而無「全民」之實,既不公平,也不公正。首先,參與商討的完全限制在佔中支持者,亦即任何別的人士及聲音都被拒諸門外。事實上昨日參加人數便僅約兩千人,試問何來「全民」﹖實質是充滿「黨同」色彩。而且,所選15個方案亦見「伐異」,當中14個都由泛民提供,只得1個屬於建制陣營,其陪襯味道路人皆知﹔理由是「佔中」所委託的小組認為,其餘所有民間、團體、政黨等的方案皆不符普選原則,連入閘「商討」的空間都被全然抹殺。至於出閘,所謂的電子「公投」同樣名不副實,一來香港沒有「公投法」,任何類似操作均無法律地位及監管保障﹔二來證諸先前多次經驗,投票人數都低至只佔全港選民的數個巴仙,更重要的是,參與投票的多屬相關支持者,所以根本不能反映全港市民的意向。對此,連「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庭事前也不得不承認,「商討日」的投票結果反映「佔中群體的集體意向」——誠如是,為何單單一小撮人的操作,全港市民卻都「被代表」了﹖

  實現普選的正確方法,乃廣泛收集社會各界不同意見後,在《基本法》的基礎上收窄分歧、凝聚共識,唯有如此才可得到一個獲得社會廣泛認同的終極方案。反過來說,偏激、排他的「佔中」操作,不但無助良性溝通,更會令矛盾擴大深化,絕非求同存異地妥善處理不同意見的應有之義。為期5個月的政改諮詢剛剛結束,政府便收到超過13萬份意見、建議和方案,順利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工作,行政長官梁振英毫不諱言地指出,一如所料,各個建議的涵蓋面很闊、側重點亦相當不同、分歧也比較大。但他一再強調會認真、全面地分析和總結。接下來的第二階段,除要釐清「能不能」的基本可行性,即是合法與否,還要處理「好不好」的問題,從不同意見之間糅合一個最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方案,包括如何更好確保提名程序的廣泛代表性和民主成分,以及什麼普選程序能夠提高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認受性等等,從而爭取最大公約數。凝聚方案的過程,還須社會各界更深入、更徹底的討論,並非一朝半日的商討、少數人士的和議,以及簡單地投票表決就能有效達到。

  普選,無疑乃香港影響深遠的頭等大事之一,絕對不能兒戲,更容不得任何行差踏錯。香港是法治社會,「佔中」本來就是違法,任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普選方案亦肯定無法實現。難道,香港要採用一個不合法的普選辦法﹖難道,香港要產生一個不合法的行政長官﹖無論「佔中」所謂「商討日」及「公投」的結果若何,只要沒有合法的前提,一切都是無法實現的,注定是徒勞的失敗。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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