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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規管「拉布」及「剪布」了

2014-05-21
来源:香港商報 李明生

  「拉布」——同一問題,年復一年地困擾香港,至今依然未有既定的機制和對策,以至每次均要扭盡六壬來協調處理——難道,香港就真的缺乏解決這個問題的智慧與能力嗎﹖財政預算案遇上「拉布」,已非什麼新鮮事,而是淪作平常事,今年亦不例外。立法會秘書處昨表示,因應撥款條例草案的審議進度,並考慮議員意見後,決定未來3日的會議時間延至晚上11時。主席曾鈺成指出,立法會已就議案辯論約70小時,認為議員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不存在剝奪議員發言和監察政府的權力,並謂希望議程能按原先計劃在本月底結束。

  接二連三出現「拉布」,今年特別不得民心。「拉布」作為少數派表達意見的一種手段,初時市民未至太過反感,不少人均認同這是議員權利﹔然而,無休止、無限制的濫「拉布」,卻會導致立法會和政府陷入癱瘓,再加上「拉布」所提議題不獲社會廣泛支持,故此絕大多數市民並不抗拒以至渴望「剪布」。時至今日,「拉布」人士竟然再次搬出同一議題,本來已夠出師無名,運作下來也理所當然無法引發社會回響,更遑論得到市民支持了,「為拉而拉」的意味明顯不過﹔是故,就連泛民陣內,亦明言主席擁有「剪布」權力,間接為「剪布」開出綠燈,可見「剪布」實乃眾望所向。

  「拉布」與「剪布」,其實都有不同的民意基礎,有關共識亦隨經驗不斷累積,將兩者同時納入議事規則予以規管的條件,無疑經已相當成熟。的確,環顧世界主要議會,皆有容許「拉布」的空間,亦有容許「剪布」的條文。立法會多次處理同一問題,加之社會多番討論,規管「拉布」及「剪布」的條件、時機、手法等,其實逐漸成熟。這包括必須容讓「拉布」者有充足發言時間,但又不致嚴重阻礙立法會和政府的正常運作﹔無論「拉布」抑或「剪布」,均要取得立法會及社會各界的一定支持,在尊重少數和服從多數之間取得平衡。不過,重要的是,雖然公眾肯定議員和主席分別擁有「拉布」和「剪布」的權力,但進一步針對兩者作出具體規管,則有助釐清箇中可能存在的灰色地帶,例如怎樣「拉布」和「剪布」屬於合理﹖怎樣才屬於濫權﹖這本來就是完善法制規則的應有之義。

  繼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日前撰文指出,希望「不支持拉布,又反對剪布」的議員要正視問題,是其是、非其非,不要縱容無理的拉布,行政長官梁振英昨亦嚴正表示,籲請社會大眾一齊發聲,希望有關議員立即停止「拉布」。的確,「拉布」已令撥款延後,部分開支項目無可避免會受影響,並威脅到教育、老人福利以及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等發放,包括一眾非政府機構亦受牽連。然而,我們不能僅僅寄望「拉布」者今是昨非,而應嚴正地將「拉布」及「剪布」納入規管,這才是真真正正長治久安的做法。

  「拉布」既恐禍害無窮,「剪布」實屬逼不得已。還望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及其他重要議案,在法制得以完善的情況下,能夠免受「拉布」之苦,政府不必周而復始地陷入停擺危機,香港人也不必總是擔憂不已了。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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