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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斷剪布合法合理利港

2014-05-22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果斷剪布,立法會得以擺脫拉布魔咒而繼續運行。立法會作為香港運轉的重要機構之一,任何決議必須嚴格遵循法律規定,於法有據。曾鈺成依照《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賦予的權力剪布,正是嚴循依法裁決的原則。拉布已令公眾利益嚴重受損,立法會陷於癱瘓無法處理其他重要議程,果斷剪布合情合理。剪布令財政預算案終有望兩周內通過,確保本港政府和社會得以正常運作,基層福利免受影響,實是有利香港穩定和發展的幸事。

  個別立法會議員藉拉布阻止財政預算案通過,癱瘓立法會,進而令港府和公共服務面臨被迫中止的危機,是本港去年才出現的新生事物。去年審議預算案時,數名議員以710個修正案令全港面臨「停擺」,今年拉布修正案更變本加厲至1192個。由於法律規章對「拉布」欠缺明確限制,以致「剪布」的合法性成為爭議焦點。曾鈺成謹守法律規定,昨日剪布時即稱,根據《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立法會主席須確保會議有秩序、公平及正當進行,並在適當時候中止辯論,將議案付諸表決。」曾鈺成剪布權力援引的法律條文,應包括《基本法》7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會議﹔(二)決定議程,政府提出的議案須優先列入議程」﹔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4條「主席在會議規程問題上所作決定為最終決定」,以及第92條「對於本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去年曾鈺成剪布,有議員向法院提請司法覆核皆被駁回。法官的書面判詞明確表示,議員發言雖受《基本法》保障,但不等於發言權不受限制。立法會主席剪布阻止立法會癱瘓,正是行使正當權力維持會議順暢。以本港法律制度,法官判詞具法律地位,曾鈺成剪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剪布令本港擺脫「財政懸崖」威脅,中止因拉布虛耗的巨額公帑,百萬無辜公眾不致因拉布而生計受損,是符合民意有利民生的合理之舉。正如曾鈺成表示,「如果任由辯論自由發展,不設下時限,將剝奪議員循不同渠道監察政府的機會,議會亦極有可能不能處理其他事項,我將會是失責。」多數議員都支持剪布決定,指其合憲、合法、合理。而拉布8天已虛耗公帑2040萬港元,全社會對拉布普遍厭惡。及時剪布亦令港府鬆了口氣,免致被迫「停擺」危機。

  無止境拉布令本港付出巨大政治、經濟、民生代價,亟需早日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予以限制。立法會主席雖有剪布的權力,然而必須在「拉布」已出現,公眾已付出巨大代價之後才可採取行動。而剪布權限的相關細則模糊主觀,亦須以法律條文加以明晰化,以避免爭議。可惜目前立法會對立嚴重,一時顯然難以達致修例阻拉布的共識。能令拉布魔咒受到規管的權力最終在公眾,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唯有沉默大多數積極投票,令真心為市民服務的議員成為主流,拉布損港現象才不會一再重演。香港商報評論員 殷翔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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