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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白皮書 聽取真民意

2014-07-07
来源:香港商报

  立法會議員 陳鑑林

  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白皮書中重申了中央對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則不變,並無添加任何「新的內容」。其實在八十年代初,中英就香港問題進行談判時就已明確,英國把香港的主權和治權全部交還中國,中央自回歸起擁有對香港的全面主權和管治權。本着「一國兩制」的原則,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權力。但是需要明確的是,「高度自治」不是特區政府與中央分權,這中間並無「剩餘權力」。被翻譯成七國文字的白皮書不僅是中央對港態度的重申,更是對國際社會,特別是某些意圖插手中國內部事務的外國勢力的嚴厲聲明。

  法官須愛國愛港

  當下,有些別有用心的人試圖曲解基本法,淡化 「一國」的概念。更有甚者,聲稱白皮書是對港人的「威嚇」並揚言白皮書是中央針對「佔領中環」、「全民公投」所作出的反擊。姑且不論白皮書需要一年多的時間準備擬寫,這種狹隘的猜想把中央說成好似在「大炮打蚊」,太過荒謬。

  日前,更有一眾法律界人士以白皮書干預司法獨立為由發起「黑衣遊行」表示不滿,聲言司法部門不是管治團隊成員。法律界長期有「司法獨立於體制」的思潮,這是完全不正常的現象。基本法是有國家屬性的,是體現國家意志的,依照國家法律對國家效忠是治理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理論。縱觀世界各國,從事司法的人士,都被要求作出鄭重宣誓、必須對國家盡忠。可見,要求本港法官愛國愛港並不影響司法獨立,兩者完全不發生衝突。實際上,中央十分尊重珍視香港的司法獨立,白皮書中就寫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更需要指出的是,司法不可能凌駕於制度,更無法脫離制度。一個司法機構的運行,無論從人員的僱傭、各項開支、到司法的執行落實,本身就依靠制度的幫托。

  「佔中」「公投」破壞大局

  另一方面,「公投」的代表性本就受到質疑。一個代表民主的投票,本應反映出各方不同的想法和意見,使政府作出更貼近大眾意願的決定。可是本港的這次「公投」,只一味聚焦理念而忽略現實問題;並且片面的只反映單方面的意見,也就是說,不認同這次行動的人的意見並無法從中獲得表達。公投通常都是在依法的背景下進行,也只有依法才有效,才真正有利於將民意轉變為政治決定。這次「公投」所公布的數據來源和統計方法等都值得質疑,各種數字、消息是否屬實都未曾可知。這樣就拿來說是代表民意,未免太過兒戲了。

  7月2日凌晨,一些議員、學聯成員及部分當日遊行的示威者提前「佔領中環」,佔據中環遮打道。在多次勸喻及警告後,有示威者仍拒絕離場,嚴重破壞了香港的秩序。「佔中」運動已被定性為違法,這一點是連發起人都承認過的。縱是如此,還有人大肆煽動,使市民深處險境,更把一些年輕人的未來拋在腦後。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任何示威、遊行都要基於法律、依法進行,任何行為都不應凌駕於法律。之前,青年組織藉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幌子發動暴力衝擊立法會的行為,更有議員從中協助,就已經顯示出事態的嚴重性。以暴力發聲的行為早就偏離了民主的軌道,必須即刻制止。

  總而言之,白皮書表明了中央對港始終如一的態度,儘管有不同的聲音、意見,我們應本着共商共議的態度、不該放棄繼續對話交流的機會。一時的一葉障目,會破壞大局。安定繁榮不是依靠類似「佔中」、「公投」的行為才能保證的,反而因此製造麻煩,陷市民於不義,阻礙香港的發展。(香港商報供稿)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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