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公积金调查的数据显示:当地职工缴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当地供电公司职工最高缴存达15530多元。一些地方和垄断行业不顾国家明文规定,超比例超缴公积金,涉嫌违规避税和变相发放福利。
“天价公积金”都是垄断行业,首先折射出垄断行业工资福利的乱象。“天价公积金”只是一个缩影,相关企业人员整体福利更为惊人。报道中提到的杭锦旗供电公司,一位非领导岗位普通员工的月工资就高达42000元。与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地位获得的高额利润相比,其对工资福利发放话语权的“垄断”更为可怕。一些企业往往不顾财富属于广大纳税人共同享有的事实,打着薪酬向市场看齐的名义,肆无忌惮地滥发福利。2013年度中央单位预算审计报告显示,中石油等7家央企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就拿公积金来说,随意超越12%的公积金缴存额度上限,将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偷换概念为“津贴和工资之和”,都是制造“天价公积金”的常见伎俩。
其次,“天价公积金”多见垄断行业,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风险小。对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来说,监察部等部门去年6月联合下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指出,“对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相比之下,垄断行业的央企超缴公积金,往往可以一退了之。去年,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名高管被查出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最终只是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个人账户退还给吉林烟草工业公司,并未给予实质性惩罚。如此“稳赚不赔”的买卖,怎不让一些既得利益者乐此不疲?!
要想遏制“天价公积金”,对于相关制度的补漏是确有必要的。比如,执行缴存比例和额度的“双限”,杜绝超额缴纳行为等。不过,这只是治标,规范垄断行业收入才是治本之策。事实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对垄断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管,特别是对受权垄断的企业严格监管,不能任由定价,其原则是与社会平均的赢利水平看齐。国内一些专家学者也在呼吁,参照工作强度、技术要求,根据社会平均收入制定央企薪酬标准,真正实现同工同酬。对于垄断行业滥发福利的行为,也不能仅限于追缴清退,必须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予以严惩。只有把福利关进笼子里,通上高压电,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垄断行业假借公积金等名义损公肥私,中饱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