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3

立法管制「報復色情」

2014-07-29
来源:香港商報 李明生

  前港姐季軍馬賽的私密艷舞片段和裸體截圖流出,除了是樁轟動全港的娛樂新聞,本港立法機關亦須嚴加正視,毋讓類似事件接二連三在港發生。

  本港文化與國際主流背馳

  國際上,早就誕生了專有名詞--「報復色情」(Revenge Porn)--來形容有關問題,愈來愈多地方已將未徵事主同意上載色情資訊的行為刑事化。所謂「報復色情」,就是透過公開事主的色情資訊來羞辱并使其尷尬的行為;顧名思義,這絕大部分都是前伴侶的「報復」,但也有可能是意外遺失或遭人偷盜所致。顯而易見,「報復色情」是一個「貶詞」,而事主普遍都以「受害者」(victim)稱之,在國際上,道德方面并無任何可爭議之處。

  隨着性觀念愈趨開放,加上互聯網愈趨普及,「報復色情」已非新鮮事。單在日本,於2008年至2012年之間,警方所錄的報案數字就急增3倍,升至逾2.7萬宗,相當於每一萬人口就有逾兩宗。專門收集「報復色情」資訊的色情網站亦應運而生,據估計至少多達3000個,更加離譜的是或者不是離譜吧--竟然有部分提供了事主付費將自己色情資訊下架的服務。最可悲的是,多年來已有不少涉事者選擇自殺了結……

  至於本港,或者受到華人社會性保守文化影響,「報復色情」未算普遍,不少市民甚至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非但成為幫凶之一吶喊鼓勵并積極傳播有關色情資訊,甚且嚴辭聲討身為受害者的事主--從價值判斷上,彷彿上載者才是好,受害者才是壞,這無疑跟國際主流背道而馳,也肯定不是健康正常的道德取向。

  國際上已刑事化

  針對「報復色情」,走得最快的乃以色列,已議決違法上載者最高刑罰是監禁5年;至於英國,司法部已宣布會將此刑事化;美國多個州份亦都先后通過法例,并正研究寫進聯邦法律,而在此之前也有事主向上載者成功索償50萬美元;德國還出現了案例,前男友被法庭勒令刪去所持有的前女友色情資訊,尽管未有證據顯示前男友已散播及有散播意圖,而且其持有權先前獲得前女友的批准。

  事實上,本港并無任何針對性法例,故此一般只能循「版權條例」和「私隱條例」處理。問題是,有關資訊的版權未必屬於事主,例如拍攝者并非他(或她)本人,而且執行方面可能只屬「治療」層面,亦即色情資訊曝光之后才作懲處,不似德國案例屬於「預防」層面,這在保障事主方面肯定為時已晚。

  有見及此,不論與國際接軌,抑或站在最基本的保護個人尊嚴的角度,本港均有需要立法管制「報復色情」,嚴格預防、禁止和懲罰未經事主同意就發布其色情資訊的行為。如果單純以娛樂八卦觀之,肯定大錯特錯。最后,希望馬賽能夠早日走出陰影,廣大市民亦要明白事件的嚴重性,讓「報復色情」問題不要再在香港出現。

  李明生

[责任编辑:鄭嬋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