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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走自己的民主路

2014-08-15
来源:香港商报

   觀塘區議員 馬軼超

  在現時有關普選方式的討論中,有些人堅持必須依照他們認為的國際標準,對於政府的方案寸步不讓,讓普選討論停滯不前,遲遲未能達成共識。這些人經常強調自己為民發聲,是市民的發言人,但是,原地踏步、停滯不前真的是全港所想要的民主進步嗎?

  莫亂套國際標準

  現時政府和反對人士主要在兩方面存在分歧:一是「公民提名」,二是國際標準。中央政府一再重申,「公民提名」是違反基本法的;普選作為香港最重要的民主過程,其方式必須合法合理才有公信力,「公民提名」既然不符合基本法,就不適用於2017普選。而他們所指的國際標準,主要是依據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條約中的第25條列明每個公民應有的政治權利,包括:一、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二、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選舉和被選舉。這些條例均沒有提到「公民提名」,而只是強調了公民在政治上的參與機會,所以,反對人士一直強調的「公民提名」實際上也并非直接以國際標準為根據。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實踐。在國際上有各種獨特的政治形勢,誰能保證某個標準一定能適合香港獨特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環境呢?正如香港大學新任法學院長何耀明所說,國際標準是指有相同情况的國家或地區會采取同一方法,但是香港采用「一國兩制」的制度而國際上并沒有另一個地方同樣實行如此制度,所以國際標準用於香港的普選方式上將較難定義。又如前聯合國大會會議主席耶雷米奇早前訪港時表示,民主并沒有一定的國際標準,因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歷史背景、人文社會,他們的民主過程也會有差异,難以作出比較。所以,民主體制并不存在一個固定的國際標準;每個國家應按照自己的獨特文化背景,透過各方面的商議制訂出一套適合自己地方的民主體制。

  激進派誤導市民

  社會上某些聲音正在誤導市民,堅持要把國際標準套用在香港的普選形式上,卻又未曾考慮到在定義標準時的困難,會引發各種問題,讓香港社會在普選之路上停滯不前,也讓香港政改陷入兩難局面。根據多個民意調查,香港大多數市民其實傾向先進行一人一票的普選,繼而循序漸進地推行民主進步。根據香港政改民意關注組所公布的民調,發現有54%受訪者表示即使對政府最終提出的提名程序不完全滿意,2017年也應先實行一人一票選特首。由此可見,民意傾向先推行一人一票普選,反對原地踏步。

  現時社會各方在國際標準和「公民提名」這兩個議題上仍未能得出共識,政治討論因而陷入僵局。當然,在還未達至完善方案時,各方應該繼續談判,求同存异。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家首先要明白到使用威脅和消極的方法,如堅持原地踏步,并不能有效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香港必須勇敢地在民主之路踏出重要一步,這樣才能為往后的民主進步打開大門。

  筆者希望廣大市民細心想想,假若2017年香港人普選行政長官的願望被一些激進反對派綑綁式否決,香港人不能普選行政長官,誰會會心微笑?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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