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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委會提名應體現集體意志

2014-08-26
来源:香港商报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周開始討論本港政改報告,將為特首普選制訂法定原則。本港各界最關注的,是提委會決定特首候選人的門檻。列席人大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紛紛指出候選人應獲過半數提委支持,方能體現民主原則,此意見中肯。民主的意義是公平、公正維護大多數市民利益。提委會均衡、廣泛代表本港各界利益,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推選出的特首候選人,是目前最能真正體現民主精神,體現提委會集體意志,確保特首代表香港整體利益的提名程序。競選規則對所有特首參選人一致,怎能為了確保泛民代表入閘,而「度身訂造」一個違反基本法的所謂國際標準?期望人大對本港政改核心要素作出權威的明確規定,以平息爭議,推進普選進程。
 
  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本港政改的決定具最終法定地位,是推進普選進程至為關鍵的一步。近日,本港各界知名人士紛紛呼籲,人大應規定特首候選人需半數提委支持,多名港區人代昨在京亦作出同樣表態。這些意見反映了民主的真正含義。民主制度應以維護絕大多數人利益為重,以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為重。而少數服從多數,少數人利益讓位於大多數人利益,是體現民主精神的必然和必要手段。
 
  基本法明確規定,特首候選人「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準確體現了真正的民主精神。由全港各界公平、公正推選出的代表組成的特首提名委員會,廣泛、均衡代表各界權益。由提委會提名特首的普選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了社會穩定,符合絕大多數市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本港整體利益,適合本港發展的實際需求。「按民主程序提名」,明確規定特首候選人產生應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顯然少數服從多數的選舉原則,最符合法律規定。
 
  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出,參選特首候選人的規則對大家一致。提委會提名的法定普選程序公開公正,對泛民代表參選無任何限制。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說得好,泛民能否「入閘」不應是考慮的準則,才是民主制度的原則。若要協助某一類人「入閘」是不公平的。反對派無視基本法,強推度身訂造的所謂「國際標準」,只因自知和社會大多數利益相違背,沒信心依法公平競選。所以才小圈子炮製出一個違法的國標,以威脅公眾利益的「佔中」等極端手段,強迫中央、港府和全港市民接受。
 
  所謂國標的真正含義,是推翻提委會負責特首提名的法定權力,破壞各界權益均衡的穩定基石,只要少數人提名就能成為特首候選人。這明顯是為確保反對派代表出閘而訂製的標準,和國際標準風馬牛不相及。炮製國標的只是極少數偏激政客,只代表極少數人利益,這些人若執政勢令社會秩序和經濟基礎崩陷,損害絕大多數市民的利益。
 
  為極少數人而強行違背和損害大多數人意願,才是反民主的霸權行為。而蠱惑下一代參與危害公眾安全的偏激政治活動,籌備大規模街頭運動,衝擊本港經濟命脈、破壞公眾秩序,更是公然的違法、極端行為,和爭取民主南轅北轍。
 
  香港商報評論員 殷翔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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