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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村官存制度缺陷

2014-11-15
来源:香港商報 路人甲

  事實一再說明,別拿村官不當干部,其實奧巴馬不也就是一個村官——地球村的村長麼。曾經俺村的面貌非常落后,「通信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治安基本靠狗,娛樂基本靠手,取暖基本靠抖,腐敗基本沒有。」但這已是多麼遙遠的老黃历了。「一個村的會計,竟然挪用資金1.19億元。」昨日中共紀委的曝光,讓俺們再次領教了「小蛇吞象」的壯觀。

  腐敗村官破壞力驚人

  這些村官巨腐到底算「老虎」,還是「蒼蠅」,還真的頗傷腦筋。眾所周知,內地村官實際上是算不上官的,因為它沒有國家編制,也不吃國家皇糧,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雖然是最基層一級組織的官,卻不是行政意義上的官。然而尤其是在經濟發達地區,腐敗村官的破壞力卻是驚人的。既阻礙了村集體經濟發展,又激化了官民矛盾,使「魚水關系」變成了「油水關系」、「水火關系」。據不完全統計,村官腐敗所引發的平民上訪、舉報,釀成群體性惡性事件,占到了全國上訪總量的70%以上。為什麼非虎非蠅的腐敗村官負能量如此巨大,如此多發?這是因為村官的監管機制存在先天性缺陷。出納、會計、財務經理和總經理、董事長、董事會或者分管領導、領導等這些正常的財務制度,在「俺們村」里,至多就是一個村長和會計的「二人轉」,或者村長的獨角戲。更為致命的法律缺陷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是「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自治組織,沒有明確來自外部,尤其是上一級組織即鄉鎮組織的管理監督權。

  「螻蟻之穴」同樣可毀「千里之堤」,缺乏監管機制的村級權力,使反腐持續出現村級盲區,何時得以改變?讓民憂慮。路人甲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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