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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致普選目標 爭取政改每一票

2015-04-1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能否實現普選進入關鍵時刻,2017年普選方案即將交予立法會表決。行政長官梁振英昨表示,特區政府拿出最大誠意,最大程度用好《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給予的空間,所以對方案有信心,對拉票有信心,對方案獲得通過有信心。政府消息人士並透露,會積極遊說非最強硬的泛民議員,冀望爭取13至14票支持。而主責政改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起便將約見部分泛民議員。

  落實普選目標,既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也是中央政府與全港市民的共同願望,社會各界尤其是特區政府理所當然要爭取到底,包括爭取立法會議員的每一張支持票。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將會主力爭取泛民之中13至14票的支持,即是多於通過政改所需要的關鍵4票,意味經過當局仔細評估以後,部分泛民人士仍是相對理性務實的,這是值得欣慰的﹔反過來說,對比泛民全部27票,也顯示了近半屬於冥頑不靈的死硬派,包括堅持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普選辦法,這不單是法治的悲哀,更加是香港的悲哀。事實上,坊間便有聲音批評這是「撬票」,認為是錯誤舉動,這實無疑反映他們「為反而反」的本質——試問一下,特區政府致力爭取落實普選,豈不是題中應有之義嗎﹖難道放棄爭取才是合情合理嗎﹖還望特區政府目標的13至14票,甚至更多的泛民議員,能夠支持通過2017年普選方案。

  一再重申,任何普選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捨此之外別無他途。泛民議員三度聯署,堅持否決人大「8.31決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眾所周知這並不可能,也是挑戰《基本法》與中央權力。首先,《基本法》明確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必須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三者缺一不可。何況,《基本法》對於行政長官的愛國愛港要求乃是不言而喻,特首既要對香港特區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這是「一國兩制」的基本要求,乃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和重要職責所決定的,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客觀需要,普選辦法必須為此提供相應的制度保障。正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所言,「8.31決定」是中央考慮整個情況後的重大決定,看不到有何原因可以修改,也不可能有遐想可以改變。

  事實上,不同民調已反覆顯示,多數民意均支持「袋住先」,即是贊同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來實現普選。任何真心實意支持民主的人士,一方面看到主流民意的向背,另方面明瞭推進民主實現普選的機會就在眼前,又怎能逆民主而行,成為「普選殺手」以及「歷史罪人」﹖

  群策群力,爭取每一票,這不但是特區政府的工作,也是社會各界的共同任務﹔政改方案最快下周三便將出臺,希望在民意輿論的推動下,既為了自己、更加為了全港市民,泛民議員能夠容許香港可以「一人一票」普選特首,投下理性、務實、明智的一票支持通過普選方案。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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