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淀區紀委通報稱,該區已有5319名黨員干部接受“體驗式”警示教育。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案件已成為警示教育基地的“腐敗標本”,其懺悔語錄、談話筆錄、錢物證據等均陳列出,接受公職人員參觀。
記者還獲悉,周良洛的“懺悔錄”全文已下發至全市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手中,成為其“反腐必修課”。同時披露的,還包含26個落馬“京官”的典型案例,以及9名涉案人員的懺悔錄。
周良洛案筆錄納入警示教育
昨日,海淀區紀委通報稱,該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已建成一周年,已有251個單位、5319名黨員干部先后在此接受“體驗式”、“小班化”警示教育。其中,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案已成為警示教育基地的“腐敗標本”。
因犯受賄罪,2008年5月7日,周良洛被北京市高院二審判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海淀區警示教育基地,周良洛涉案的來往文件、談話筆錄、錢物證據等,均在展柜里一一陳列,接受公職人員參觀。此外,周良洛本人的“懺悔之聲”也在展覽中對干部們披露。
海淀區紀委表示,作為警示教育基地的一項體驗內容,黨員干部還須完成“監舍體驗”,讓參觀者進入真實的監區筒道和監室,參觀“模擬審訊室”、“模擬監舍”。
此外,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表哥”楊達才、80后“杰出青年”肖明輝、“最有理想”的貪官葉樹養等近年來在全國范圍備受關注的腐敗案件,也以“恥辱柱”、“故事墻”、“互動燈箱”等形式分別展現。
9落馬“京官”懺悔錄全市下發
新京報記者昨日獲悉,除了海淀區展出的周良洛案件資料之外,日前,長約5000字的周良洛“懺悔錄”全文已由北京市紀委下發至全市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手中,成為“反腐必修課”。
據悉,同時披露的還有另外8名落馬北京局處級官員的“懺悔錄”,其中包括北京城鄉建設集團原總經理聶玉河、北京市衛生局工會原主席白宏、西城法院原院長郭生貴、大興區人大原副主任李學元等。
與此同時,北京市紀委還將26個近年落馬的北京官員案件編制成冊,下發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鏡鑒”。這些案件包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貪污受賄案、市交管局原副局長隋亞剛受賄案、朝陽區原副區長劉希泉受賄案、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貪污受賄及挪用公款案等。
■ 揭秘
5000字懺悔錄 周良洛反思“雙面人生”
新京報記者看到,“周良洛懺悔錄”全文約5000字,寫于2007年7月6日其被調查期間。
懺悔錄連用8個“痛”
“親愛的黨,寫下這幾個字時,我的淚已落下。”這是周良洛懺悔錄的第一句話。隨后,有26年黨齡的周良洛回憶了其“大學時代入黨,八十年代歷次政治風波中堅定地同黨一起戰斗,九十年代被黨提拔,本世紀以來受黨重用”的過程。
懺悔錄第一段,這名擁有博士學位的昔日海淀區領導,一口氣連用了8個“痛”字,稱自己“歷經環境落差帶來身心之痛,對摯愛親人牽掛之痛,向黨坦陳全部過錯悔恨之痛,反思自己背離理想信念靈魂之痛,痛上加痛,痛定思痛”。
懺悔錄中,周良洛將自己的犯罪原因概括為未過好“五關”——權力關、金錢關、社交關、生活關、誠實關。此外,他還總結了自己的3個教訓:非無產階級思想占了上風、黨性不純釀成了大患、學習沒有聯系實際。
“兩種生活”切換多年
懺悔錄中,周良洛詳細披露了自己的“雙面人生”。他自稱,多年以來,自己一直在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中“切換”。
“在工作崗位和同事們中,是正兒八經的領導干部形象;在業余生活和老板們中,隨時隨地一起吃喝玩樂。”周良洛稱,他關系密切的身邊朋友多數是企業老板,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業余生活和朋友們的交往,從酒桌上慢慢搬到娛樂場所。
他說,在燈紅酒綠的環境中,他和老板們已經“很難有什么區別”,只能做到不去暴露自己的身份。后來,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領導干部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他不敢再去了,但之后又有老板為他安排了內部會所。
“曲線辦法”造廉潔假象
周良洛稱,自己有了個人審批權后,目睹了有老板靠權力瞬間發財,心理終于失衡,接過了老板一直想送他的錢。
他表示,自己主管盈利空間巨大的房地產業后,在一位房地產商的反復勸說下,為孩子謀好前程的愿望一時充滿頭腦,權錢交易演變得更為嚴重。
周良洛還“坦承”自己在朋友們的設計下,采取了不少“曲線辦法”造成廉潔假象,比如把送來的錢物放在別人名下,幫助企業后相約將來再收取利益,接受他所關照的企業通過另一企業給予利益等。
在相當多的時間和家庭里,讀書、運動,一副正人君子形象;在放松的時間和特殊的場合,依然縱欲而為。這種混合的人生價值和“兩面人”的生活,就是我的真實寫照。
有時候,我也教育朋友,讓他們注意我的身份,注意外界的反映等等,但那是怕影響我的仕途。有的朋友看透了,很快換一種方式達到目的。
剛任海淀區長時,感到組織上信任,自己政治上又有前途,一度下決心要在經濟上干干凈凈。但在朋友們的影響下,感到在位時風光、退休后冷落,為自己留后路的想法占了上風。
在越來越激烈的競爭環境中,自己的學習是為了升官而不是當好官。
我沒有過好權力關,進入了以權謀私的誤區;沒有過好金錢關,成了金錢的俘虜;沒有過好社交關,走入了交友的誤區;沒有過好生活關,滑入了墮落的生活方式……再也沒有機會為國家盡忠,是我無盡的悔恨!
——摘自周良洛懺悔錄
■ 其他官員“懺悔錄”選摘
談犯罪動因
李學元 大興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父親十六歲時一人從河北老家來到北京學徒,靠一個人的工資養活我們一大家子近十口人。我小的時候家境十分困難,甚至到了吃不飽、穿不暖的地步……所以,我自參加工作時起,就立志好好干,多掙錢,要徹底改變這個貧困家庭的現狀,而且還要讓我的后人永遠不再受窮。就這樣,工作后除利用業余時間打石板、搞運輸做經營掙錢以外,有了職權以后就利用多種形式收受他人的錢物,而且從起初的收幾百元心都突突跳,到收100萬元心都不慌,基本上到了見閑事就管,給錢就要,就差把單位的錢也拿自己家去的地步了。可以說是小時候窮怕了,這也就是先天的不足。
寫于2011年被調查期間
談被查過程
趙南翔 北京第二外國語國際教育學院原院長
我是2008年6月23日上午11點被市紀委從二外國際教育學院辦公室帶走的,談話至24日上午,當晚移送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審訊完畢已經是8月25日凌晨2點,我被戴上手銬移送朝陽區看守所。當我跨入看守所牢房的時候,看到地鋪上睡滿了犯罪嫌疑人,很多人身上刺著文身。我想從此要與他們為伍了,不覺心中浮起一陣悲哀。
寫于2012年監獄服刑期間
談事后反思
崔愛國 豐臺區民防局原局長
最近我也在想,若賀某是個男人,肯定不會發生她兩次送房給我,而我也敢接受這種現象。現在回過頭來想想,所有這些,全是因為一是自己確實不懂法,二是在法和情兩者之間,只注重了情卻忘記了法。
寫于2012年被調查期間
新京報記者 溫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