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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言論自由 才有更好明天

2015-05-29
来源:香港商報

  新社聯會長、立法會議員梁志祥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提出,「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且「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換言之,「言論自由」除了「不受干預的表達」之外,「尊重他人」也是一個核心價值,但香港社會真的有言論自由嗎?

  專欄作家屈穎妍因發表支持警方的言論,收到「滅門」恐嚇;示威者沖入一個辯論比賽的場地,擾亂秩序,只為向林鄭月娥司長示威;收集支持政改市民簽名的團體,被「熱血公民」狙擊及粗言辱罵等等;恐怖的例子不勝枚舉。而且,以現時的社會氣氛,類似事件還會陸續有來。

  英國哲學家密爾是言論自由的擁護者,他主張,如果沒有言論自由,人們無法提出真理,社會便錯失認識真理的機會;即使是有問題的言論,我們也必須讓人提出來,否則便錯過辯論真理的機會。

  曾幾何時,人類認為太陽圍繞地球旋轉、「女子無才便是德」,若沒有言論自由,我們仍然處在迷霧之中,社會亦不像現時般進步、文明,可見言論自由實在是社會發展的基石。

  今天,社會各方面都應著力維護言論自由:警方應加強執法,果斷懲處破壞言論自由的人;政府與學校應加強公民教育,讓青年人體會言論自由被破壞的禍害;持不同意見的人也該挺身而出,奮力維護自己的立場,絕不向惡勢力低頭。

  如此,香港的言論自由才有明天,香港也才有明天!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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