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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悲劇可以避免

2015-06-05
来源:香港商報

长江沉船救援现场

文/路人甲

 
中央政治局已召開常委會,要求徹底查明客輪翻沉事件原因。
 
身處悲痛之中,理性不能丟失,這也是避免悲劇重演的必然選擇。
 
歷史上,長江船難中,有記載死傷最為慘重的是發生在清光緒十六年即1890年冬天,英國太古公司的上海輪在航行途中失火,死亡300多人;而在1949年之后,長江航運最大的事故發生在2000年6月22日,四川省合江縣榕山鎮金沙江水域發生一起客船翻轉倒扣江中事故,造成130人死亡。據南京海事局副局長姚文革表示,這次「東方之星」游船事故是國內航運史上最大的事故。既然最大的船難悲劇已經發生,但悲劇決不能重演,查明客輪翻沉的真相,跟救援一樣的重要。
 
為何不避航不停航?
 
中央要求「不放過一絲疑點」是否龍卷風釀禍目前暫無定論;是否惡劣的天氣是唯一因素,也無法得知。但從公開報道看,此次船難的確跟暴風雨有關。那麼問題的關鍵是,暴風雨這一致禍因素,原本可否避開呢?我們來看看已被披露的情况。
 
其一,據江西都市頻道《都市現場》通過微信公號報道:事發當天,在南京港口,與傾覆游輪「東方之星」號同時出發的游輪,還有來自江西南方國際旅行社的旅行團所乘坐的另一艘船。報道稱,到了長江湖北段時,天已將黑,江西游客所乘坐的這艘船的船長判斷,天氣不佳,臨時停靠在了湖北赤壁,據說「東方之星」號為了在6月2日下午趕到湖北荊州,繼續前進,不幸遇上惡劣天氣。在信息如此發達的社會,「同伴」江西游輪能得到的氣象信息,「東方之星」號想必也能知道,也就是說,「東方之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為什麼不遵守航行安全制度,又或者是沒有這樣的避航制度?
 
其二,「船難當日的22點10分,岳陽長江水上搜救中心接到『銅工化666』船員來電,稱該船在『天字一號』北岸因暴雨拋錨時,看見兩個人在離船20米處往下漂,雨大無法施救,便報警了。」從這則公開報道中,我抅就更加疑惑了,同樣的江段,同樣的天氣狀况,作為一艘重心低、抗風能力遠超客輪而且順流而下的貨輪,都知道「拋錨停航」躲避暴風雨,而託付有456條生命的高重心客輪的卻頂狂風暴雨逆流而上,這又依據的是什麼樣的技術標準?據悉,根據海事規定,游輪在長江上航行,遇到惡劣天氣條件需要停航。
 
「東方之星」的膽量是否第二次錯過了機會?
 
遵章循法才是硬道理
 
機場遭遇惡劣天氣,實行關閉跑道、關閉機場制度,高速公路在大霧天氣,也實行關閉高速制度,而荊江航段是長江上著名險段,歷史上一直是事故多發高發的航道,在惡劣天氣狀况下,是否也可實行客輪強制禁航制度?正如酒駕入刑這樣好的交通管制制度,是用此前多少車禍者的鮮血喚醒的一樣,但願「東方之星」400多名旅客的寶貴生命,能夠換來客輪航運安全制度的有關缺陷的修補。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同理,檢討反思如此重大的船難,也必人人有責。面對這樣的重大災難,我們只想人不能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船不能在同樣的地方重演悲劇。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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