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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定助港發展

2015-09-14
来源:香港商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蘇錦梁

  8月底,我連續出訪了智利和墨西哥。這兩個拉丁美洲國家雖然與香港相隔千里,但和香港的經貿關系卻愈見緊密。香港與智利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於去年10月生效后,兩地正在談判自貿協定下的投資協定,進一步推動雙邊經貿關系。墨西哥方面,我在訪問墨西哥城期間與其經濟部部長會面,會后兩地隨即宣布將在明年啟動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談判。

  港已簽多份投資協定

  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簡稱「投資協定」,是政府與政府之間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其目的是促進和保護締約一方投資者在締約另一方地區內的投資。投資協定通常訂明締約雙方須公平對待彼此的投資者、投資者在其投資被徵收時可獲賠償、投資者因戰爭或其他武裝冲突蒙受損失可獲公平對待、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以及投資爭端須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處理。

  香港與外地締結投資協定一方面可加強海外投資者在香港投資的信心,確保其在香港的投資得到充分保護,另一方面亦確保香港投資者在海外的投資享有相應保護。

  香港一直致力與其他經濟體締結投資協定,以促進雙向投資流動及帶動本地經濟。至今,香港已與其他經濟體簽訂了17份投資協定,有關經濟體為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荷蘭、新西蘭、瑞典、瑞士、泰國及英國。另外,香港亦分別與加拿大、巴林及緬甸完成了投資協定談判,并會在有關內部程序完成后,簽署這三份投資協定。

  除了上述與智利及墨西哥的投資協定談判外,香港正與俄羅斯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談判投資協定,而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成員國(即汶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談判中的自貿協定亦包括一份投資協定。同時,香港正繼續積極探討與其他經濟體開展投資協定談判,特別是新興經濟體及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沿線國家。可以說,香港的投資協定網絡正在穩步擴展,一方面吸引更多外資流入,另一方面亦配合港商投資海外的趨勢。

  強化港投資樞紐地位

  外來直接投資一向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表的《2015年世界投資報告》指出,在2014年,香港的外來直接投資流入金額名列全球第二位,達1030億美元,而香港的向外直接投資流出金額亦名列全球第二位,達1430億美元。香港彈丸之地而成為國際投資樞紐,除了因為香港本身擁有眾多優越條件外,亦與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的角色有莫大關系。一方面,香港是外來投資者進入內地及亞洲其他市場的理想基地;另一方面,香港亦為內地企業「走出去」進行業務擴展、併購和投資提供一流的服務和支援。香港的投資協定保障了在本港成立的企業在其他締約方的投資,亦強化了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的角色及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我相信,香港締結的投資協定,將繼續吸引外資進駐香港,提高本地就業,亦讓香港保持競爭優勢,繼續擔當國際投資樞紐的角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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