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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從“管資本”入手

2015-09-15
来源:海外網

  上周日,期待已久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終于正式公開。剛剛公布,不少朋友就發來微信:“怎么看這次的國企改革意見?”驚訝之余一想,總不會大家都提前拿到了文件吧?仔細一問,原來大家都頭痛“文件體”,別說萬字有余的大塊頭的文件,就連國資委主任張毅的解讀,對不少人而言,讀起來也頗有難度。難的不是別的,是文字太“硬”了。每一個字都認識,但合在一起就只有“它認識我,我不認識它”的感慨了。

  其實,洋洋灑灑一萬多字,最關鍵的無非是這三個字——“管資本”。這三個字決定了國有企業究竟改什么、怎么改、往哪個方向改。可以說,是整個文件的靈魂。

  從這三個字入手,《意見》所要改變的,除了讓國有企業走向市場,走向競爭,更重要的便是要改變國有企業的管理模式。從目前管理體系而言,國有企業的出資人,在中央是國務院,在地方是各級政府。實際是全民所有。但是,出資人并不負責具體的運營和管理。管理者是各級國資委,運營是國有企業經營團隊。

  問題就出在這里。對于各級國資委而言,是代表國務院和各級政府,對國有企業進行管理。所謂的管理,既有人事、財務的管理,也有經營業績的考核。換言之,就要管人事,也要管財務,更要管資產,是一個標準的“婆婆”,啥事都要負責。但是,國資委并不負責具體的運營,也不負責具體的投資決策。投資失誤了,國資委要負責;國有資產流失了,國資委有領導責任。

  有責任就會有壓力,國資委就不得不干預國有企業的運營。于是,不少國有企業就面臨一個尷尬:明明這個決策并不符合企業利益,但就是要作這一決策,因為這是國資委要求的。當然,假如這個決策并沒造成特別大的損失,還好說,關鍵是一旦有了相互干預的先例,國有企業的投資就有了操作空間。十八大以來的國企反腐也一再證明,正是這樣的體制,讓不少人有了鯨吞國有資產的可能,甚至是變國有資產為個人家產,進行利益輸送。由此,管理體制,不得不改。

  所以說,國企改革的核心,在于改變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而改體制的核心,是改革國資委的管理。也就是上面所強調的,從什么都管變為“管資本”為主。

  這樣一種轉變,使得國資委在本質上,將成為代表“出資人”的“投資人”。也就是說,國資委將成為投資集團,或者在其下面成立投資集團,作為國有企業的控股股東。國資委只負責提名董事,而不負責國有企業具體的管理人選。具體的運營,則由企業內部負責。從而,運營權和管理權相分離,分屬不同的主體。《意見》言外之意,便是將國資委的功能改造成為投資者,將國資委和國有企業的關系改造為投資人和運營人的關系。這樣的改革思路,多少借鑒了中央匯金和新加坡“淡馬錫”的管理模式。

  當然,對于國資委而言,這并不等于“削權”。恰恰相反,是“放活”。這樣一種改革,意味著國資委有更多的施展拳腳的空間,無論是對國資委而言,還是國有企業而言,都是一種解放。

  從大家更加關心的國有企業的兼并重組這個角度而言,“管資本”的第二層意義,便是通過資本運作,將產能合并。所謂產能的合并,是說在過剩產能高企的情況下,國內已經無法消化這么多能量,怎么辦?答案很簡單,對外輸出產能。我們這么剩余,但是別的地方有需求,對外輸出,便能實現平衡。這是國企改革的第二個目的。不過,這也需要細分。對于本身在國際上就有一定優勢的國企而言,合并的意義,在于減少相互之間的惡性競爭,強強聯合,增強與國外企業的競爭力;對于其他國企而言,兼并重組,更多的意義則在于合并產能,打包輸出。

  相對來說,第一點對于國有企業的意義更為重要。這樣的管理模式,意味著大部分國有企業即使“含著金鑰匙”出生,也需要投身市場經濟的汪洋大海,與其他市場化企業競爭。溫室中養不出萬年松,庭院里也跑不出千里馬,市場競爭才是活力之源。改革國資管理體制,目的還是讓國企在市場中迸發活力。(文/林亦辰)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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