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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官之風不可長

2015-10-27
来源:香港商報

  容雍

  在現時的香港,政黨和民間團體舉行遊行和請願,會惡攪官員照片,送上苦瓜、爛了的鍋、陰司紙甚至棺材等,藉以刁難官員;官員落區,也不時出現擲蛋、擲樽的場面。一般都認為,這種侮辱官員的風氣並不健康,可是,具體到如何維護官員的尊嚴,社會上卻意見分歧,每個人的尺度都不一樣。

  何謂冒犯尺度不同

  在處理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一事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自言「官到無求膽自大」,在立法會指責有人在一些場合逼官員飲用他們口中的鉛水,認為這是一種屈辱,有損官員的尊嚴。此言一出,輿論對於官員喝鉛水是否有損尊嚴議論紛紛。

  有人認為,喝鉛水只是小事,卻可以表達官員體察民情的心意,讓民眾消消氣,與尊嚴沒什麼關系,事實上喝鉛水的官員都是笑嘻嘻的,不顯得為難。類似的做法在臺灣乃至西方民主社會都很常見,是一種煽情的手段。但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私刑,官員辦理公務不應有此待遇,如果官方有什麼需要究責,應在事件調查清楚後,依法處置,而不應叫官員喝鉛水。而且,所謂的鉛水到底是什麼也說不準,從好處想,可能只是一般的飲用水,象徵式稱作鉛水,但從壞處想,在刁民當道之際,有人隨時弄些不乾不凈的水給官員喝,太沒保障了。

  林鄭膽大執言沒多久,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梁振英又受罪了。這回,聲大夾惡的議員黃毓民聲稱有市民託他問梁振英「幾時死」。在一旁的黃國健議員為行政長官不值,指出黃毓民的問題有冒犯意味,主持會議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應予裁決,然而,曾鈺成卻置之不理,說梁振英完全可以回應。這立法會上的一幕,又顯出不同人士的分歧。到底立法會主席應否維護行政長官的尊嚴,禁止議員說冒犯的話呢?對於何謂冒犯,就是官員本身的尺度也不同,好像林鄭就認為喝鉛水是一種冒犯,但那些喝鉛水的官員卻不一定這麼想,而只覺得這是民主社會的家常便飯。

  考驗官員應對能力

  社會上既然對如何維護官員的尊嚴有不同的看法,官員就愈發為難。官員的涵養和應變能力也受到很大的挑戰,口舌便給的自然較具優勢。面對黃毓民的刁難,梁振英沒有發怒,淡定地以毛澤東詩句「牢騷太盛防腸斷」回應,祝黃毓民健康長壽,算是四橭撥千斤,把難題化解了。然而,很難保證每位官員都能應付裕如。無論如何,官員隨時面對這樣那樣的刁難,都是很大的心理負擔。

  筆者認為,在社會上尺度不一的情況下,政府內部可形成一些行為準則和共識,做多些內部指引或培訓,幫助官員應對民眾的刁難,維護政府和官員的尊嚴。再說回喝鉛水一事,無論是怎樣的尺度,喝鉛水都應該不是好受的吧,最好就不喝。官員們何不想想怎樣婉拒那杯水呢?有人提及,前民航處處長樂鞏南在啟德機場調整飛機升降後,接受九龍城居民的邀請,在區內唐樓睡一晚,體驗飛機升降的噪音;事後,噪音依舊,但民忿卻大為紓減,官員喝鉛水也有這種作用。筆者卻覺得兩者大為不同,飛機升降的噪音在樂鞏南親身體驗後,仍然存在,樂鞏南的體驗可說是與民同甘共苦。然而,在發現鉛水問題後,屋恏居民已經停止飲用鉛水,卻要求官員喝,就說不過去了。官員大可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為由,拒絕飲用。

  僅維護自身尊嚴不夠

  官員若能隨機應變,當能稍為化解所遇到的刁難,維護自身的尊嚴,但這還是不夠的。有關當局應掌握社會上的看法,因勢利導。一旦遇上大是大非的問題,例如上年度立法會會議,黃毓民向行政長官擲玻璃杯,就不僅應直斥其非,嚴肅處理,還應視作教育公眾的時機,引導民眾學會尊重官員。若社會上達成尊重官員的共識,在輿論壓力下,人們也會稍為收斂。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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