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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嚴防突擊入股助長IPO腐敗

2015-11-20
来源:京華時報

  11月18日,明星趙薇又大賺了一筆。隨著中國創意控股18日在香港創業板掛牌上市,趙薇8天前的投資暴賺愈9倍,再一次扮演了“明星股神”的角色。

  投資者不能不為這位“明星股神”的投資嘆為觀止。因為趙薇是在11月10日才以基礎投資者的身份進入中國創意控股公司的,8天后該公司在香港掛牌上市,股價暴漲10倍,趙薇的獲利超過9倍,獲利近2億元港幣。應該說,趙薇在中國創意控股上大獲全勝是“明星股神”投資的一個縮影。

  實際上,這樣的事情,不只是在香港股市上有——這暴露出了香港市場“基礎投資者”制度的漏洞,在A股市場,類似于趙薇這樣的“股神”同樣也是頻頻出現。當然,表現在A股市場上就不是“基礎投資者”,而是“突擊入股者”。這堪稱是A股市場的一大特色。

  隨著近期IPO的重啟,IPO預披露率先拉開了序幕。據不完全統計,在近期預披露招股書申報稿的80余家公司中,至少20家以上存在預披露前一年內有新股東“突擊入股”情況。據了解,A股市場的突擊入股者,都有著強大的人脈資源,甚至是直接的利益關系。如“沃特新材”的突擊入股者黃昌華,是同在深圳的創業板上市公司金信諾第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當然,不論是香港市場的基礎投資者還是國內市場的突擊入股者,市場都是規定了一定的鎖定期的。如根據目前A股市場的規定,發行前一年入股的股東鎖定期長達36個月。雖然這一規定對于突擊入股者是一個制約,但鑒于突擊入股價格與上市后的市場價格存在巨大的價差,突擊入股者最終得到的利益仍然是豐厚的。實際上,這樣的突擊入股是每一個投資者都樂意的,但這對于廣大投資者是不公平的。

  如何改變突擊入股對投資者不公平的局面?筆者以為,對于有突擊入股現象的公司,或最近一次入股股東持股未滿兩年的公司,應該一律不接受其IPO申請。相關公司要提交IPO申請就必須清退突擊入股者。此外,對于有突擊入股現象但已上市的公司,除了執行鎖定期的規定之外,還應調查突擊入股者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利益關系,看其中是否存在IPO腐敗行為。在目前中國股市高調反腐的背景下,絕不能讓IPO腐敗以突擊入股的方式在中國股市里上演。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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