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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借版權條例撈政治油水

2015-12-10
来源:香港商報

  丹尼士

  因應《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諮詢結果,政府已將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及引用的六大類作品納入修例豁免範圍。惟反對派依然不「收貨」,12個剛經歷區選洗禮的傘后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表明若「個人用戶衍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UGC)」、「豁免凌駕合約」及「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案件」3項條款未能同時加入修訂,不投反對票的議員將后果自負。

  新例已保障網民

  有「長毛」之稱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出席記者會時,竟然被反對派圍攻,并以粗口「問候」,指梁沒有就《2014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又質疑他不加入「拉布」行列,梁國雄在群情洶涌下表態,指有人問他會否「拉布」,「就好似問我食唔食飯」,強調「我一定拉布」。

  經修改之后的版權條例可謂清晰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已表明,版權條例會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分開處理,惟反對派認為依然不足,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由保安局行使,要求保安局作出明確答覆。

  反對派的「憂慮」可謂多此一舉,據知識產權署長梁家麗解釋,「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與《版權條例》分別由警方和海關執法,網民擔心政府將繞過版權人直接起訴侵權者是過慮,「侵權的刑事起訴門檻好高,須由版權人提證據,海關才可執法」。而新增6項豁免,已保障網民需要,亦平衡版權人利益,認為無必要引入現僅有加拿大實施的「開放式豁免」;現時亦只有英國實施「豁免凌駕合約條款」,條款去年在英生效以來也引起不少爭議,香港不應貿然加入相關條款。

  反對派有意制造混亂

  政府早於2006年提出修訂版權條例,已有近10年討論,現仍未完成修例,導致本港版權保障落后鄰近地區,外國政府越來越關注香港侵權情况嚴重,若草案今次仍未能通過,香港有可能遭美國貿易代表處列入監察名單,即所謂《特別301法案》監察名單,令港國際聲譽及經濟利益受損。

  反對派醜態百出,表面上是幫市民「爭取權益」,將「版權條例」清晰化,其實是反其道而行制造混亂,他們不惜犧牲香港的國際聲譽與經濟利益,借題發揮,引起公眾恐慌,從而撈取「政治油水」,表面上是同仇敵愾的反對派,實質是各懷鬼胎,為了侵占「道德高地」,不惜互相攻訐。

  從他們對反對派議員之要挾可知,所謂「民主」已淪為空談,「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乃是他們對「民主」的正式演繹,而「長毛」在混亂之中表明心迹,乃「鬼拍后尾枕」,已充分暴露其「拉布當飯食」之醜陋面目。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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