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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蒙面示威遊行刻不容緩

2016-02-18
来源:香港商報

  旺角暴亂,約700名暴徒公然在鬧市打、砸、燒,2000塊地磚被撬用於襲擊警員記者,場面血腥恐怖,令人震驚痛心。暴力罪行千夫所指,全城同聲譴責,紛紛出聲支持警隊加強執法除暴安良,要求法庭依法作出有阻嚇性的判罰,讓暴徒付出沉重代價,絕不能姑息養奸。同時,這次旺角暴亂中發現的問題,亦須引起重視,暴徒因蒙面逃避緝捕,所以膽敢罔顧法紀、為所欲為,不怕事情鬧大,行動上更趨暴力顛狂,以至令現場局面一發不可收拾。近年本港示威遊行,但凡出現暴力沖突,必少不了一群蒙面人出沒,行為也越來越激,留下無窮後患,通過立法禁止蒙面示威遊行,防止再有暴亂之火四處蔓延,尤顯必要。

  綜觀旺角暴亂,示威者中大部分都戴上口罩或面罩,隨著越來越多的手執盾牌及武器的蒙面人出場,暴亂開始出現並不斷升級。有人拆磚頭,撿起玻璃樽、木板作武器,襲擊警務人員。有人在多處縱火焚燒,更有車輛為暴徒提供物資。這些都在說明,暴徒立心不良,早有準備發難,所謂「撐小販」不過是藉維護小販利益為名,制造暴亂為實,將暴亂歸咎於所謂小販問題、青年問題以至政府施政都是偽命題,亦與示威遊行無關,事件的本質很簡單,就是違法犯罪。

  暴徒們蒙面出場,是為了掩飾身份,意圖逃避法律責任,說明其底氣不足和心虛。如果這些人認為暴力行為是一件值得光榮的事,就應該胸懷坦蕩,勇於公開承認自己的作為,又何必藏頭露尾,羞於見人?電視所見,在場暴徒多次用手遮擋采訪,甚至襲擊媒體記者;當晚參與暴亂的約700名暴徒,警方連日僅拘捕60多名,其餘的600多人則逃之夭夭,警方需繼續緝拿歸案,也沒見有人主動站出來承擔,足見他們自知這是違法,敢做不敢認。誠如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回應旺角暴亂時指出,他們全部蒙頭、戴口罩,不願以真面目見人,如果做的事是正義,當然願以真面目見人。既然有膽去沖擊員警、警隊,有膽用磚頭,有膽用竹打人,打的是警員記者,但就無膽負責,這是勇敢行為或是懦夫行為,香港市民心中有數。

  很明顯,暴徒是打著示威遊行的幌子,行見不得人的違法之事。近年香港示威遊行中出現越來越多的蒙面客,他們戴上頭盔、口罩及眼鏡,裝備齊全,似足恐怖分子要發動攻擊,而旺角暴亂就是帶有恐怖傾向的活動。為避免示威行動愈來愈激進以至失控,以及預防和阻嚇犯罪,香港立法禁止蒙面示威遊行刻不容緩。這方面已有國際先例,如美國、德國、瑞典等,都推行禁蒙面法例。至於私隱保障,亦有私隱專員指出,現行法例訂明如果是為了防止罪案及公共秩序等理由,即使違犯私隱原則都可免受法律制裁,強調私隱保障不應被濫用。為確保公共利益,以香港穩定、市民安全為重,實應該向蒙面示威遊行說不。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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