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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回应商务部“并购申报”:未达申报标准

2016-08-0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沈丹陽表示,商務部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按規定,凡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中申報標準的,經營者均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對于商務部的表態滴滴方面回應稱:“我們認為,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

 
  
 
  滴滴收購優步中國是否面臨監管審查近期成為輿論關注熱點。
 
  8月2日,在商務部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對此進行了回應。
 
  據媒體報道,滴滴和優步中國將要合并,這屬于經營者集中行為,不知是否需要提交相關申報?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看法?對此問題,沈丹陽明確表示,商務部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按規定,凡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中申報標準的,經營者均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對于商務部的表態,2日上午,滴滴方面回應對騰訊財經稱:“我們認為,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
 
  此前,占有中國網約車市場最大訂單份額滴滴出行在1日宣布與優步全球達成協議,前者將收購優步中國大陸的所有資產,并購后的新公司估值達到35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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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收購優步中國是否面臨監管審查目前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對此,商務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滴滴和優步中國合并必須申報。
 
  據中國經營網8月2日報道,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2日表示,商務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按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經營者都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兼并。
 
  沈丹陽透露,去年滴滴和快的合并時也未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沈丹陽強調:“滴滴和優步中國合并還得申報,不申報的話,往下走不了。”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與Uber全球達成戰略協議,滴滴出行將收購優步中國的品牌、業務、數據等全部資產在中國大陸運營。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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