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譚浩俊
多年來,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沒有出路的呼聲一直很高,但是,實體經濟被資本拋棄的問題又很嚴重。
日前,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對今後一個時期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方案》明確,要經過1年至2年的努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
增強實體經濟的吸引力讓更多資本進入
用3年左右的時間,不僅要讓實體經濟企業的綜合成本合理下降,而且要讓企業的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這既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又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因為,降低企業綜合成本,能夠給企業帶來最直接的經濟效益。同時,降低企業綜合成本,對企業來說,所產生的效益,又絕不只是成本所反映的那么簡單。一旦降成本工作做得好,企業的競爭力增強,市場份額就會擴大,盈利能力就能增強,研發實力也會增強,綜合實力也即提升。更重要的,還能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到實體經濟領域。
眾所周知,自房地產市場放開以來,特別是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資本撤離實體經濟的矛盾就不斷加劇。除了房地產市場暴利橫行,資本在利益驅動下撤離實體經濟,以及市場出現供大於求的矛盾,競爭更加激烈之外,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實體經濟的負擔加重、成本上升,導致實體企業的盈利能力不斷下降。
要知道,如果實體經濟仍然有足夠的吸引力,投資者仍然能夠在實體經濟領域獲得滿意的回報,絕大多數投資者是不會離開實體經濟領域的,是會牢牢把握實體經濟的投資機會的。所以,如何增強實體經濟的吸引力,讓投資者進入實體經濟領域也能賺到錢,也能獲得滿意的回報,就成了能否振興實體經濟的關鍵。
必須注意,在尚不能有效改變市場供需狀況、以需求改善企業經營條件的情況下,降低企業綜合成本,應當是最為主動、最為有效、最為積極的一種手段。因為,目前所需要的,不僅僅是企業如何盡快改變盈利能力不強的局面,更需要的是讓更多投資、更多資本進入到實體經濟領域,讓實體經濟不再被邊緣化。也就是說,降低成本對實體經濟來說,不只是加減效應,更是乘除效應,是能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自然,降低企業綜合成本的力度就不能小,步伐就不能慢。小和慢,都很難起到降成本作用,也很難起到提高實體經濟吸引力的效果。
先易後難、先近後遠
一步一個腳印降成本
很顯然,中央提出用3年左右的時間,讓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是充分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和必須性的,是希望用這樣的目標和要求,真正把實體經濟的成本降下去的,關鍵就看如何落實了。
從方案的制訂來看,目標是非常明確的,時間是3年左右,項目主要包括稅費負擔、融資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降低,人工成本等,措施則涵蓋完善證券交易所市場股權融資功能、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發展、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四板”)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方案還特別提到支持有發展潛力的實體經濟企業之間實行債權轉股權。
應當說,這些項目,都是企業在運行過程中,影響盈利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運行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如何才能將過高的成本降下來,不僅對企業盡快走出困境十分重要,對資本重回實體經濟領域也十分關鍵。一旦企業的運行狀況好了,投資者投資實體經濟的熱情增強,那么,實體經濟振興也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由於影響企業成本的因素很多,即便是方案列舉的這些項目,也已經覆蓋面很廣。要想一下子全面抓出成效,抓出各方滿意的效果來,難度也相當大。因此,必須先易後難、先近後遠,一步一個腳印地把降低企業成本工作抓到實處,讓企業和投資者先看到希望,而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最後什么也沒有抓好。
讓降低企業成本步入
法治軌道、市場軌道、有序軌道
首先應當抓容易見效的,讓企業先感受政府的誠意。就眼前而言,可重點側重三個方面:一是減稅。在宏觀經濟政策上,減稅比放水更重要,已經基本形成共識。如何減稅,重點應當圍繞創業創新進行,特別是創新,應當給予最大力度的稅收支持,鼓勵企業和個人創新,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發明創造,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二是降費。眼下,可先從物流成本入手,把過橋過路費的標准降下來。同時,進一步取消和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三是大力清理銀行融資收費,取消法定利率之外的所有收費,包括各種咨詢服務費、顧問費以及搭售理財產品、貸款保證金等,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此項工作,應當在一年內就產生明顯效果,就應當讓企業有切身感受。
然後抓能夠制度規范的,約束伸向企業的利益“黑手”。目前,企業的各種成本中,制度性交易成本、借制度收取的費用、利用制度亂設的收費項目依然很多。如何規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制度交易成本而言,最重要的是通過規范交易行為,取消權力尋租,是最重要也是最緊迫的。所以,必須對現行的交易制度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清理與規范,對各種交易行為進行科學的評估和分析,哪些應當保留,哪些應當取消,哪些應當規范,都需要提出具體的目標和要求。畢竟,制度交易成本帶給企業的,不只是負擔,還有效率。更多情況下,制度交易對企業運行效率的影響可能比負擔還要嚴重,傷害還要大。所以,必須在最長兩年時間內,在如何規范制度交易行為、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方面有明顯成效。如有可能,在債轉股方面,可以進行一些嘗試。
最後抓需要改革推動的,讓企業成本在競爭中有序下降。如果說前兩種手段主要是治標的話,後一種手段則側重於治本。因為,就企業成本的構成來看,相當一部分成本是體制造成的。譬如稅費負擔偏重,又如融資成本過高,再如物流與能源成本偏重等。如果不加大改革力度,不從源頭上找問題、找出路,是很難把企業成本真正降下來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全力推動改革,把體制和機制的矛盾解決好,降低企業成本就會步入到法治軌道、市場軌道、有序軌道。以融資成本為例,通過改革,讓更多的民營資本進入到金融領域,讓更多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等,就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再如物流成本,如果政府不把公共設施的建設權死死抓在手上,並無限地擴大建設成本,過路過橋費往後會低得多。又如能源成本,則主要源於壟斷,源於沒有競爭,一旦有競爭,能源成本就會大幅下降。以上都充分說明,只要加快改革,很多問題就能得到圓滿解決。
當然,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的成本問題,是一個十分複雜的系統問題,而實體企業的成本高低,則不僅關系到企業的運行效率、盈利能力,更關系到投資者對實體經濟的關注程度。多年來,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沒有出路的呼聲一直很高,但是,實體經濟被資本拋棄的問題又很嚴重,如何把社會資本請回來,就看降成本方面能不能抓出成效來了。降成本做得好,社會資本的回歸就快,反之,就很難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