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有關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司法覆核案目前正在高等法院審理。然而,宣誓風波所引發的后遺症已經不斷浮現,立法會近幾次會議都陷入了嚴重混亂,梁游兩人多次暴力冲擊會議,導致立法會三番四次出現流會,更有保安員因而受傷入院。立法會自從第一日開始就深陷宣誓風波之中,處於半癱瘓狀態,多項議案、政策難以審理,社會陷入嚴重內耗。對於立法會的亂局,社會各界憂心如焚,認為應該采取果斷措施,速戰速決止息風波,否則立法會將難有寧日。
然而,法庭判決結果難料,尤其是一些涉及政治性的案件,過去不少判決都與主流民情有不少差距,不能排除法庭有可能判決兩人勝訴,屆時將會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
釋法速戰速決
一是兩人勝訴之后,立法會主席將很難再阻止兩人宣誓,兩人將可成為「正式議員」,得到《特權法》的保障,可以在立法會上繼續「播獨」。同時,由於反對派的包袱,要得到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褫奪兩人議員資格,機會極微,等如讓「港獨」人士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議會,對香港影響深遠。
二是如果法庭判處兩人勝訴,為了維護「一國兩制」,人大在香港法庭作出不符合《基本法》的裁決之后,必須進行釋法,這不單要直接推翻香港法院的判決、造成冲擊香港司法體系的印象,而且人大釋法的規定須到下一輪官司判決時才能體現,需時較長,可能會造成社會震蕩。相反,人大先進行釋法,再由法庭根據釋法內容作出判決,既符合法律的程序正義,也避免了人大釋法推翻香港法庭判決的尷尬。
三是不論法庭的司法覆核官司誰勝誰負,落敗的一方都很大可能繼續上訴,官司至終審判決至少需要數月以至更長時間,在此期間,香港社會抗議聲浪不會停止,立法會爭吵癱瘓、社會撕裂等內耗不會停止,形勢可能會進一步惡化,香港社會將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全港市民都會成為輸家。因此,人大在法庭作出判決前進行釋法,既有必要,亦有較大的迫切性。
阻止港獨分子入立會
必須指出的是,這場宣誓風波的核心,不單在於梁、游篡改誓詞,甚至以粗言穢語侮辱國家民族,公然展示「港獨」標語,違反了《宣誓及聲明條例》,更牽涉是否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遵守《基本法》等大是大非問題,并非法庭所能解決。今屆立法會上,有多名或明或暗鼓吹「港獨」的人士進入議會,宣誓風波的本質,就是「港獨」分子挑戰《基本法》、挑戰「一國兩制」,為「港獨」鳴鑼開道,企圖將立法會變成「播獨」平台。人大進行釋法,不但可以從根源上解決宣誓風波,將「港獨」分子逐出議會,更可以從制度上建立阻止「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的機制。將來再有人拒絕宣誓或其所作所為違反誓言,當局都有法律依據作出追究,以確保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捍衛廣大市民利益,市民理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