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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之旅遊產業

2016-11-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導言:在數位時代,旅遊方式和旅遊產業和過去大不相同,所以也可看成是一個創新產業。相關的概念,包括有共享經濟、廉價航空、新創工具等等。

 
  簡單來說,旅遊就是旅行和遊覽活動。當中,旅遊具有觀光和遊歷兩個不同的層次,前者歷時短,體驗較淺;後者反之歷時較長。此外,根據世界旅遊組織所指,旅客的定義是某人出外最少離家55英里。從商業角度而言,旅遊是指為旅客提供休閒設施與服務的產業。2015年,世界經濟論壇旅遊業競爭力報告顯示,中國排名世界第17位。在2014年,入境中國的遊客達1億2849萬人次。
 
  如本文初所說,旅遊也是一個創新產業。當中的新創公司比傳統旅遊生態企業,更能提供創意和深度服務。這些新創公司,包括住宿類的Airbnb、交通類的BlaBlaCar、GrabTaxi、美食資訊類的Zomato。當中,2015年Airbnb便完成了15億美金的募資。數位時代的旅遊產業有不少特色,和傳統的大不同。
 
  首先,以前的旅遊和現在的旅遊,其中一個最大的不同點是,過去的旅遊多半是受到某個地點或事件的召喚,並在幾個月前便開始訂機票和住宿。然而這個模式因為廉價航空的票價優勢而大大動搖。現時許多人的旅行時間和地點完全根據其搶到的機票來決定。
 
  此外,數位時代的另一旅遊特點,是以前旅行社安排的一般導遊,現在變得是個可有可無的角色。反之,現代市場需要的,要不是旅遊者自行安排旅程,便是具有獨特才能的帶團人。事實在這個旅遊資訊愈來愈容易得到的時代,獨特並難以取代的旅行內容才是最大的競爭優勢。
 
  當然,除以上兩點之外,不同的地方還有許多,找到的便是商機。
 
  英國格林多大學財務學首席講師 財務學學部主任 梁港生
 
  (逢周一刊出)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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