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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規範舉牌制度

2016-12-07
来源:香港商报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吳曉靈明確指出,寶能收購萬科大量使用的萬能險資金被扭曲為短期理財產品,將其用於企業股權收購的合理性有待商榷且蘊藏極大風險;而前海人壽被實際控制人寶能所利用,成為了大股東的融資平台,其合理性也值得進一步商榷,亟待規範。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李曉林指出,萬能險精算規定一方面提出了保障性保額的最低要求,這是體現保險姓保的原則;同時又對償付能力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包括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性,以確保消費者能夠得到承諾的那些返還,規定還要求相關的操作方法必須去遵循公平性和一致性的原則,這也是為了市場各方對於保險公司的各種行為易於理解。

  保險業務被叫停,前海人壽不是第一家。今年以來,為規範萬能險業務發展,保監會密集出台多項規定,對萬能險的規模、經營管理等進行了限制和規范。累計對27家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大、佔比高的公司下發了風險提示函,要求公司嚴格控制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業內人士表示,資金收益壓力是保險資金入市的背後推手之一。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據此告訴《經濟參考報》,險資是機構投資者的「老大」,應該向養老金學習、做長期投資者的表率和中國股市的「壓艙石」或「穩定器」,而不是利用杠杆舉牌的「帶頭大哥」,更不應該拿客戶的資金做杠杆,幫助其母公司參與別人公司的控股權爭奪。

  險資上市究竟應該怎樣管?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市場研究總監桂浩明建議,國外市場大多有「大戶持倉報告制度」,規模較大的資金在集中大量操作時,需主動及時公開披露相關信息,對保障投資者知情權和維護市場穩定有積極作用。中國資本市場也可以考慮建立類似制度,要求大資金在進行重大操作時充分告知理由,既可避免被舉牌公司股價異常波動,也有利於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表示,如果要化解險資舉牌爭議,各部門應該聯合商討,完善監管制度,修改相關規則,對保險資金及其他資金舉牌上市公司作出明確規定。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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