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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占中禍首保安寧

2017-04-15
来源:香港商報

   夏言冰

  對有關旺角暴亂事件參與者的檢控進度,最近取得明顯的進展,繼早前3名旺角暴亂參與者被法庭裁決暴動罪成,各被判入獄3年后,法庭再對第二宗相關案件作出判決,在旺角參與暴亂并放火焚燒的士的青年楊家倫,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被判囚4年9個月,是旺暴發生以來判刑最重的一宗案子。在法庭已將旺角暴亂定性為暴動,并以此標準依法對旺暴參與者施以重判后,旺暴其他遭起訴之案犯,受到法律嚴懲已可預見。相關判決向社會發出強烈信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絕不姑息違法行為,不論示威者的出發點如何,只要是挑戰法律或者超越法律底線,就必須付出代價。旺暴造成的影響,很快可以依法消除。

  旺暴分子前程盡毀

  要指出的是,旺暴分子遭重判是罪有應得,但旺角暴亂的出現,是源於違法「占中」不斷鼓吹的「違法達義」及「暴力無罪」思想,是占領之亂的延續。旺暴案被判罪成的4人,廚師薛達榮已離婚,是家中經濟支柱,要照顧患糖尿病的母親及患長期精神病的胞兄,以及4歲兒子;以優秀成績入讀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主修雙學位課程的許嘉琪,本有大好前途,其教師夢想因定罪留下案底而粉碎;年紀最小的麥子晞被迫停學。他們的大好年華要在鐵窗度過,也給其家庭帶來巨大傷害。當他們在旺角街頭非法集結,向警員擲磚與玻璃瓶,大肆破壞私人財物,放火燒的士的時候,心里根本預料不到犯法的后果會如此嚴重。歸根究底,就是聽信了「占中」分子「不守法絕對不等同於不尊重法治」等歪論的荼毒,以為「暴亂有理」才是政治正確,最終前程盡毀。從這點來說,他們其實也是受害者,罪魁禍首正是一眾「占中」搞手。

  占中搞手仍逍遙法外

  要讓法律得到彰顯,實現社會公義,就應全力清除「占中」遺毒,將「占中」的幕后黑手、台前搞手全部繩之以法。目前看來,有關「占中」的案例,明顯獲得輕判,據律政司資料,截至2016年8月31日,共有955人因參與「占中」行動被捕,當中起訴有216人,須承擔法律后果的只有123人,罪名成立的更只有81人,另據統計,只有不足一半人被判處2日至10個月監禁,其餘都是被判罰款、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40多名「占中」主要搞手,仍只有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內的9人被起訴,大部分逍遙法外,而且主事者至今沒有一人需要坐牢。客觀的結果就是,出現同類行動,帶頭者不但無罪,甚至名成利就,默默無聞的跟隨者卻要負上刑責,豈不荒謬?

  這或許與「占中」搞手「出口」多過「出手」有關,司法機構礙於證據不足,難以提出檢控,以致他們可以繼續在香港搞風搞雨。然而禍首不除,港難安寧,這幫人吃人血饅頭,罪孽深重,不能讓他們僅承擔道德責任了事,更要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付出應付的代價,才能從源頭阻截,避免再有類似的組織與煽動違法行為事件出現,才能全面引導社會守法,真正恢復港人對法治的信心,市民對此不無期待。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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