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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需求管理之難

2017-04-15
来源:香港商報

   永豐金融集團研究部主管 涂國彬

  針對早前樓市的一契多伙回避稅負的市場現象,近日港府再出招,以圖把此前政策所未顧及之處,甚至所謂漏洞,一併堵塞。有論者認為,雖然官方是后知后覺,但亡羊補牢,遲做好過不做,但市場人士的感覺是,新招對於整體樓價向上趨勢,并無改變。

  誠然,不同人有不同觀點,但大體上,若只就這一次動作,去估計效果,而不是從根源開始,考慮此番市場行為,以及政府的出招再出招,根本不可能客觀評析之,故此,在此必須先循其本,才能知道是什麼一回事,才可談得上究竟是有用抑或無用。

  政府寓禁於徵

  一切從源頭說起。幾年前,政府以增加印花稅,作為需求管理措施,希望減少投機甚至投資需求,背景很清楚,就是增加供應雖是王道,但遠水不能救近火,要把所謂生地變成熟地,在市場上可供出售,以應需求,5至7年是起碼要求,故此,在時間緊迫下,唯有出此下策,寓禁於徵,透過增加交易所需支付的稅項,提高有關活動的費用,令人改變誘因,繼而改變行為。

  聽起來,整件事合情合理,需求定律發揮作用,假設其他因素不變,便宜的東西多要,貴的東西少買,代價增加,同一件事會少做,是很簡單的道理。

  然而,實情是,這個假設其他因素不變,其實不完全是不變。政府的政策本身,就是給予市場一個信號,政府的新增土地供應,以至其后的樓宇新盤,恐怕來不及應付需求。這樣一來,投資者便可以動腦筋。

  投資投機難分

  這里說的投資者是廣義的,一般人認為,買樓收租的是投資者,空置然后短期交易的是投機者,但這是不必要也不一定合乎事實的界定,因為同一個人,隨着市况轉變,可能發現手上物業放租或放售有不同的機會成本,便有不同的行為,但這倒不一定與一開始買賣時的意圖相關。

  當然,你可以說,樓市的買賣或供求數據很清楚,不必等政府出招才知道吧。這只答對了部分,因為,雖然潜在新增土地和樓宇推盤有數字可循,但需求這回事,卻是存乎一心。正如上述,投資與投機未必有絕對客觀的分野,不同的時候,同一個人,可以既是用家,又可變成投資者。

  關鍵是分辨什麼是需要,什麼是需求。事實上,平心而論,大家都清楚,很多買樓的市民,除了要用來滿足住屋的需要(而不是需求),也要考慮財富儲存的需要(也不是需求),而在權衡兩者孰優之后,為上述需要而願意并有能力付出的代價,才是可供參考的需求決策。

  很大程度上,純粹居住需要,不一定需要買樓,可以租樓,同樣可以達到目的。之所以要買樓,那相當程度上是基於投資保值增值這種財富儲存的理由。

  升值才是關鍵

  問題可有趣了,關於投資需求,比較長遠的當然是與整體市場的利率水平相比,樓宇物業的租金回報如何,作為決策的主導。然而,若客觀看本港多年來的租金回報率偏低,那便說明了,其實更多投資者是期待有資本升值,也就是樓價上升,否則用不着把錢投放在租金回報率偏低的物業投資上,如此一來,亦印證上文提到的,你道同樣的一個物業投資者,其實是不是同樣是投機者?

  當然,隨着政府把印花稅提高,甚至納入不同種類的物業在內,大家可以發現,根本要針對的不一定與住屋需要有關,而是整體物業市場的升溫,源自於本地居民收入增長以外的因素。顯然,近年全球量寬,加上內地資金涌來,令資產價格向上,才是政府要針對的事。

  開放經濟體可做的不多

  可是,作為一個開放型的經濟體,政策可做的不多,難道關門不讓外國或內地的投資者進場嗎?那可說不通。故此,只好退而求其次,以行政命令,在稅局的比率或適用定義上多花工夫,但如此一來,正如絕大多數的政策一樣,往往有未能預計的或非原本打算的效果。

  市場人士是聰明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斷適應,由住宅物業炒至非住宅物業,迫使政府出招再出招,疲於奔命,然后大家便一窩蜂地以巨資作首次置業,非常有效率。

  地產生態扭曲

  如此這般,到今天,地產生態嚴重扭曲,可無論用家或投資者,無論代理或發展商,仍然要生存,只能不斷應付政策。但當局難道還不明白,其實由上而下的試圖改變對樓市的預期,而根本原因不是來自本地需求,或起碼更多來自香港以外地區的資金投放傾向,這可不是政府可以做太多的,而若執意做,結果可能連原意想幫的,也可能幫不了,甚至是幫倒忙。可不是嗎?如今哪有市民可以輕易上車置業,換樓騰出供應?

  投資需求,源於有升值預期,而升值預期,一部分源於其他投資者也有升值預期,當中可能包括外來或內地投資者對本身的行為的預測,如此一來,當局大動干戈,其實未必真有其用,反而是應該買樓的買不到樓,不應該買那麼多的,卻在政策誘因下愈買愈多。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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