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正就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等候終審法院處理上訴許可申請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遊蕙禎,連同助理及義工等共5人,涉於去年11月試圖強闖立法會宣誓,期間5名保安員受傷。梁遊等5人其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昨於東區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7月14日預審,各人續准以3000元保釋候審。梁頌恆和遊蕙禎進出法院時均一言不發。
控方將傳召20人指證
5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恆(30歲)、遊蕙禎(29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代表梁遊的大律師郭憬憲要求再次押後答辯,以了解兩人律師團隊關於撤銷議員資格向終院上訴的法律意見,但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沒有理由本案不能先行答辯,其後5名被告一致否認控罪。控方將傳召20名證人作供,呈上70分鐘片段,但沒有警誡供詞。錢官表示,東區法院的法庭細小,未能容納眾多的證人和旁聽巿民,可能安排案件轉往西九龍法院正式審訊。
各被告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即於去年11月2日在立法會1號會議室外,集結作出擾亂秩序或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致使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結集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激使其他人破壞安寧。另一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則指,5人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