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行)》(簡稱“新版《目錄》”),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此外,《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同時廢止。
“外商在華建立純電動車合資企業數量不再受上限兩家的制約。”這是新版《目錄》在汽車制造業領域釋放出的重大信號。
文件原文如下:
汽車整車、專用車汽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夥伴聯合兼並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以及建立生產純電動汽車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一條“紅線”已逾越
據悉,1994年國家設立了“整車企業中外合資中方股比不得低於50%”和“外商在華最多只能建兩家合資整車企業”兩條“紅線”,多年來未曾松動。
2016年7月19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稱,汽車電子、動力電池允許外商自貿區獨資。
5月25日,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正面回應了汽車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問題:“正在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擬放開汽車電子和新能源汽車電池、摩托車等領域外資股比限制,目錄修訂稿已由中央宏觀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5次集會審議通過。”
以上政策釋放的信號是,“股比限制”這條“紅線”正在松綁,比如汽車零部件行業的外資股比限制有望全面放開,但傳統汽車股比限制還沒松口,這似乎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及國內多家主流整車企業聯名抗議有關。
不過,記者推測,整車外商投資股比限制全面放開是遲早的事,且時間不會久遠。4月26日,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聯合印發的《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到“完善內外資投資管理制度,有序放開合資企業股比限制”。5月22日,發改委正式批複了江淮汽車與大眾汽車(中國)合資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6月29日,江淮大眾新能源汽車合資項目在安徽合肥正式破土動工,這標志著備受關注和置疑的江淮大眾項目已經落實。
大眾在華有了“合法合規”的第三家合資公司,這是一個重大進展。雖然新版《目錄》沒有全面放開外商在華建合資整車企業“兩家封頂”限制,但在電動汽車領域有先例了。
可見,新版《目錄》已逾越了“合資數量”這一條“紅線”。
簡化外資並購企業手續
6月29日,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版《目錄》有三大亮點,一是對外資的開放程度更高了;二是進一步擴大鼓勵類政策的范圍;三是縮小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的范圍。在記者看來,這三點對我國汽車制造行業招商引資很有幫助,至少能夠活躍市場,新版《目錄》給了我國汽車產業再次煥發新春的機會。
“除‘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並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公司’以外,將不涉及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資並購設立企業及變更,包括上市公司引入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均納入備案管理。商務部還將同步建立配套措施,適時修訂出台《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辦法》,明確並購設立企業及變更的備案程序。”孫繼文詳細解讀了新版《目錄》中的最大亮點。
孫繼文認為,這將大幅簡化外資並購企業的手續,切實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進一步提高營商環境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水平,能更好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對實體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這幾年,中國海外收購風起雲湧,尤其是汽車及零部件行業。新版《目錄》正式實施後,海外企業並購中方資產的可能性會加大,說不定也會“風生水起”。在記者看來,或許未來幾年,我國汽車及零部件行業會更加活躍,這顯然有助於我國實現汽車強國。
零部件鼓勵范圍進一步加大
除汽車零部件外商投資有望全面放開外,新版《目錄》還增加了鼓勵投資類的條目。
與2015年版《目錄》相比,鼓勵類條目又新增加6條,涉及虛擬現實、增強現實設備研發與制造,3D打印設備關鍵零部件研發與制造等項目。
新版《目錄》鼓勵外商投資清單中,包括外商重點投資汽車發動機制造及發動機研發機構建設、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及關鍵技術研發、汽車電子裝置制造與研發、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四大領域中的關鍵零部件及部件。
2015版《目錄》中,能量型動力電池位列於鼓勵類,但又明確規定,對於能量密度≥110Wh/kg,循環壽命≥2000次的能量型動力電池,外資比例不得超過50%。而新版《目錄》剔除50%限制,將動力電池行業由不完全鼓勵類徹底變成鼓勵類。